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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頁

周晉珩單手握方向盤,猛踩離合轉向倒車:「公安局。」

「真報警了?」楊成軒笑起來,「至於嗎,他那麼大個人,還能被人拐跑不成?」

周晉珩笑不出來,神情嚴肅道:「s市那邊我派了人,首都這邊只能找警察。」

楊成軒問:「出入境那塊兒查了嗎?」

「他護照過期了,出不了國。」

「假護照?」

周晉珩冷哼:「以他的智商,知道買假護照?」

「也是。」楊成軒琢磨一會兒,道,「想來想去他也只有被訛錢的價值啊,這麼久沒人聯絡,顯然不是綁架……難不成憑空消失了?」

周晉珩這會兒沒心情跟他開玩笑:「有訊息趕緊說,沒訊息我掛了。」

「欸欸欸別急啊,打電話給你當然有事。」楊成軒不賣關子,直接道,「剛才我遇到個跟易暉長得很像的人,在d大校園裡。」

「然後呢?」

「嘖,你就不好奇嗎?」

周晉珩皺眉,不耐煩道:「你說了『很像』,就代表不是他。」

電話那頭的楊成軒哈哈大笑:「還是你瞭解我。確實不是,我特地確認過了。」

反倒引起周晉珩的好奇:「你怎麼確認的?」

「他手背上不是有好大一塊疤嗎?」楊成軒渾不在意道,「我仔細看了,兩隻手白白淨淨的,什麼都沒有。」

掛掉電話,車輪在地面高速旋轉,周晉珩的大腦也一刻不停地運轉。

楊成軒口中的疤,其實是燙傷。

小傻子面板白,身上很容易留痕跡,何況沸騰的熱水直接潑上去。

還不止一次,光周晉珩印象中的就有三次之多。

第一次是不小心,小傻子起得早,怕他口渴倒水送到床邊,被剛醒來有起床氣的他一巴掌揮開,杯子落在地上砸得粉碎,熱水灑了小傻子一身。

第二次是在大舅哥無形的威脅下,硬著頭皮帶小傻子出去過情人節。去的那家餐廳是他和方宥清曾經去過的,於是越看對面坐著的小傻子越不順眼,上了一道生著炭火的烤肉,小傻子傻乎乎地給他夾菜,他嫌棄得很,抬手猛推了一下跟前的菜盤,燒烤盆頓時傾倒,滾燙的邊沿剛好碰到小傻子伸過來的手。

如果前兩次能算作無心,第三次便摻雜了些許有意為之。

那天他聽說方宥清在國那邊考取了心儀的美術學院,未來兩三年都不可能回國,隨著最後的一點希望在眼前消失,他卻被困在這座荒唐的婚姻牢籠中什麼都做不了,心情瞬間跌落谷底。

其他人都知道在他生氣的時候退避三舍,偏偏小傻子不識相,屁顛屁顛地跟著他,問他怎麼了,為什麼不開心,還讓他吃東西,說吃點甜的喝點熱水就好了。

他被小傻子弄煩了,滿腔躁怒無處發洩,叫小傻子拿著杯子,自己抄起開水壺往杯子裡倒。看著小傻子被隔著杯壁燙到倒抽氣還不夠,杯子滿了也沒停下,魔怔了似的,任由剛燒沸的水漫出來,灑在小傻子緊緊抓著杯子的手上。

手背的疤就是這麼來的。要是別人抹幾天燙傷膏興許就好了,小傻子不知道抹,還整天捂著不讓人看,拖到傷口蛻了層皮,疤永久地留在了身上。

想到當時小傻子被燙到掉眼淚也沒有鬆手,周晉珩的表情越發凝重,雙唇抿成一條冷硬的線。

以年輕氣盛作為藉口遷怒一個無辜的人,他也覺得當時的自己太過惡劣。可小傻子非但不怪他,還竭力隱瞞不讓別人知道,周晉珩偶爾良心發現問起來,他就瞪圓眼睛一臉真誠地說不疼,還說:「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沒關係啦,過幾天疤就消了。」

小傻子沒什麼時間概念,猙獰的疤在手上留了兩年多也不當回事,被哥哥問到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