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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妄見。其次,又如共同業力所形成的幻有感覺妄見,也同於上例。只是將一個病眼人的個別病態,擴充為一國人的共同病態。個人所見的圓光影像,是眼病所形成。一國人共同所見的災異惡象,所遭遇的天災人禍,都是共同業力的惡緣所發生,也都是無始以來能見作用所生的變態病象。再如這個世界上的三千洲,和四大洋,乃至日月所照到的太陽系中各個星球國土,以及這些土地上所有含靈的眾生,一切見、聞、覺、知,都是自性本體功能,受業力形成的幻有感覺妄見所生的變態病象,互相和合妄生,互相和合妄死。如果能夠超越遠離一切互相和合的因緣,及不和合的因緣,就可以滅除一切生死的本因,歸還到圓滿正覺,不生不滅的自性本體。自然得入清淨本心,自性常住的本位。〃

第三章 心理與生理現狀為自性功能發生的互變

佛說:〃你先前雖然解悟到本覺靈妙光明的自性,既不屬於因緣所生,又不是自然的本能。但是你還沒有明白這個本覺根元,既不是和合自然界的各種現象所生,但又是和合自然界各種現象才能表現其作用。自然界的現象,不外明暗通塞四種境界。在這四種互相對待互為消長的現象當中,你能見的自性,究竟與哪一作用相和呢?如果與光明相和,當你看見光明在你眼前的時候,其間何處摻雜你能見的自性?倘若能見的自性有形相可以辨別,摻雜以後又變成哪種形相呢?若是沒有能見的自性作用,怎樣又可以看見光明呢?如果認為看見光明的就是自性,如何又可以見到這個能見的自性呢?倘若能見的自性本來圓滿,那麼,何處方與光明相和呢?如果說光明本自圓滿,就不需要與能見的自性相和。若能見的自性與光明有別,認為摻雜起來才發生看見光明的作用,在理論上,就失去自性與光明的意義。假若摻雜起來,便失去了光明與自性的意義,那麼,所謂能見的自性與光明相和,當然也不合理了。其他如黑暗,以及通塞,都是同樣的道理。倘若認為自然界的和合才產生自性功能的作用,都是錯誤的。從和的觀點來說是這樣,從合的觀點去研究,也同上面所講的道理一樣,不須辨別即知。(自然界的一切現象,都是互相對待的。能見能知各種對待現象的自性,卻是超然獨立的。)

阿難說:〃既然這樣。如我思惟:這個靈妙正覺的本元,與一切外界現象,以及心思念慮的作用,不是和合的了?〃佛說:〃你現在又說能知能見的自性功能,與自然界現象不相和合,便又落於偏差。假若不相和合,看見光明的時候,這個能見的自性與光明,必然各有它的邊際。你仔細研究,哪裡是光明?哪裡是能見自性的精靈?當能見的自性與光明接觸的時候,哪裡是這兩種邊際的界限呢?如果光明的邊際裡,絕對沒有能見自性的作用,當然各不相干,自然也不知道光明的現象在哪裡,更不知道光明的邊際。其他如黑暗,以及通塞,都同這個道理一樣。從不和的觀點來說是這樣,從不合的觀點去研究,假如能見的自性與光明根本不能相合,那麼,能見的見性與光明就互相違背,各不相干,猶如耳朵與光明根本就各不相關一樣。如果能見的自性尚且不知光明的現象在哪裡,怎樣可以辨別它與光明相合或不相合呢?所以也同上面所講不和的道理是一樣,不須辨別即知。〃(自然界的萬有物象,以及虛空,本能都有放射的功能。人們自身的精神,也具有放射的作用。自效能見能知和感覺的作用,與永珍接觸,自然發生感覺的作用。如果二者不相和合,即不起作用。)

佛又說:〃總之,你還不明瞭一切現象,都是自住本體上的浮生光影,自然界一切現象的變幻形相,隨時隨地出現,也隨時隨地滅了。(能量的互相變動,才有物理現狀的形成。心理精神和能量互變,所以一切不定。) 所有現象有形成與滅盡,都如幻變。這種幻妄變化的現象,形成自然界的形形色色。可是真心自性本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