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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怪無聊的事,不如,你也出去做一個獵人?

巫昂

那個男人的狂熱求愛讓我遠離丈夫

巫老師:

活到30歲,我才發現,一個女人,一生中千百次地照鏡子,但遠不如一次狂熱的求愛,更容易看清自己。

我在小縣城長大,雖然身材和相貌都還算清新可人,但深深烙在我性格和作派上的小家子氣,使我一直不算很自信。後來我到城裡的一家貿易公司做事,認識了現在的丈夫,也是公司老闆,一個比我大十歲的男人。他是那種耐心非常好,做事不溫不火的好脾氣男人;開始只是注意到我做事挺有靈氣,就有意栽培我,出差或接待大客戶的時候總帶著我,時間長了,我就順理成章地成了他的女朋友,直至變成老婆。 跟他結婚已經五年了。他是那種含蓄的人,除了結婚前導演過幾場〃求愛大戲〃,平時生活在一起很理性,但我知道他心裡很愛我。有時候我想,我也該知足了,畢竟自己學歷也不高,從小地方來,能遇上這麼一個經濟條件不錯,又一心一意愛自己的男人,算是前世修來的福吧。

也許我會一直跟著丈夫慢慢變老,如果那個台州男人不出現的話。他是我們公司的一個客戶,歲數和我差不多,人長得挺帥。他開始向我示愛的時候,我並沒怎麼在意:這種做生意的男人,大多深諳逢場作戲之道,沒興趣奉陪。但他隨後表現出來的狂熱叫我吃驚:他會在我生日那天從台州開幾個小時的車趕來,就為了把一大捧玫瑰送到我的手上;他會仔細研究我的時間表,不失時機地請我上豪華餐廳吃一頓幾千元的晚餐;他會留意我平時喜歡的服裝牌子,一有新貨上市都第一時間買來送我;他用簡訊、QQ和MSN向我輪番轟炸,說他看到我就不能呼吸,說他遇到我的第一天就決定永遠愛我,說他願意靜靜地等著成為我愛人的那一天……我惶恐地對著鏡子一再打量自己,我有那麼吸引人嗎?我有那麼漂亮嗎?那個多金又英俊的男人是不是鬼迷心竅了?漸漸地,我開始說服自己,當年的小縣城女孩,經過大城市的洗禮和生意場上多年的歷練,已經變得時髦漂亮,自信利落,渾身散發著成熟的女人味。

與之相比,我那位生性淡泊的丈夫,最近迷上了素食和簡單生活,還在遠郊租了一套農民房,有事沒事跑過去住,說是為了“感受星星和晚風”。在他眼裡,我永遠是那個平凡的女孩,適合做一個賢妻良母,或者像玩具熊一樣擺在床邊,就像他午餐的一棵青菜或一根竹筍那樣寡淡。而跟那位台州男人在一起,我才發現,原來我還是一個可以讓許多男人發狂的女人,原來我的生活還充滿了無限的可能性。這場狂熱的愛情雖然來得遲了一些,但我決定追隨它的召喚。我為什麼要拒絕一場驚天動地的愛情呢? 身邊一個女友勸我說,不要把日常生活的常態去和轟轟烈烈的求愛相比,畢竟每天吃兩三千元的大餐,誰的胃也受不了啊。丈夫也知道了我的想法,他很傷心,但非常大度地說讓我再冷靜地想想。但我更願意相信,這不是一次偶然發生的激情,而是我終於遇到了一位終極鑑賞者——他懂得欣賞我所有的美和所有的好,並且永遠都對我充滿熱情。 我應該相信自己的感覺嗎?

一個想被寵愛的女人

阿寵姑娘,你好啊!

看到你的信,我都不知道怎麼回答,總覺得,支援呢,有些勢利,反對呢,有些葡萄酸,我是多麼希望天底下的婦女,含本老師,天天被人寵,日日被人愛,出入有好車,住宿有豪宅……所以,對於那些遇到王子的幸運兒,我們該說什麼,怎麼表達意見,才可以說明問題?

假如硬要找你信中的傷,那恐怕就是,你被這些架勢砸暈了,都怪我們的國家提供的女性教育沒能提早告訴你:有錢人是怎麼追求女人的,而有錢人追起女人來的成功率,又有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