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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部分

回高鵬身邊坐下,抓起一根雞腿就啃了起來,留下茅十八一個人在那風中凌亂,居然被韋小寶這個不學無術的小混混鄙夷了?

……

三人吃飽喝足,這才施施然往城門行去,卻在城門內張榜之處得知,莊家三天後便要在菜市口斬首,高鵬與茅十八商量過後,決定三天之後劫法場。

三人這三天呆在客棧靜靜等候時間的到來,並未外出走動,高鵬則是做了些準備,他訂做了一個布套,將一把長火槍裝起來,與奪命鎖喉槍一起背在背上。

至於短火槍就不必了,只要自己動作隱秘一些,別人不會注意到火槍是憑空出現的。

三天時間轉眼即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