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脖子上,這頭異種的腦袋頓時失去了支點,連著筋肉掛在了胸前,靠著慣性前向挪動了兩步後,一頭栽倒在地。
“呸~!”
趙宇吐了一口剛剛濺射在臉上的血水,低頭一看,這血的顏色偏綠,黏黏湖湖的,像膠一樣。
但他此刻卻是顧不得身上的狼狽,撿起揹包再次奔跑起來。
很快,又是半條街過去,當趙宇穿過一座美食城時,轉角四五頭異種正巧走了出來。
雙方皆是一愣。
趙宇下意識摸到了腰間的手槍,盤算著自己只剩下幾顆子彈,夠不夠殺掉這夥異種。
但他很快就發現,眼前這夥異種只是停頓了一下,就再次沿著之前的方向走了。
這讓他不由一怔。
“氣味?!”
他突然發現,異種雖然眼睛能用,但似乎失去了判斷能力,唯一能夠判斷敵我的,只剩下嗅覺。
又或者說,聽覺和視覺,都只是一種觸發機制,能夠吸引到它們,但影響它們攻擊與否的,則只有氣味。
此刻,趙宇身上全是之前那頭異種噴灑出來的綠色血液,算是將自己的全身氣味都掩蓋住了。
原來如此……
趙宇恍然,感覺自己似乎對異種更加了解了。
他臉上一喜,等這夥異種走遠後,這才再次上路,非常順利地就到達了目標金店。
走進去一看,趙宇的一顆心頓時沉了下來。
所有櫃檯上的玻璃全都碎了一地,原本擺放著的金銀首飾,也早就不見蹤影。
趙宇不死心地轉了一圈,還真的什麼都沒有發現。
“媽的,白跑一趟……”
趙宇有些無奈,看到店深處還有一個房間,將其隨手推開。
地面上,一具高度腐爛,能夠看到白骨的屍體安靜地躺著,上面爬滿了蛆蟲。
看到這一幕後,趙宇不僅沒有噁心到,反倒眼睛突然亮起。
在那具白骨上,竟然有好幾處金光閃閃的地方。
十指,十個金戒指,脖頸處三個金色項鍊。
而在屍體旁邊,一個遮光的黑色布袋敞開著,袋口也透露著一絲金色的光芒。
趙宇快步上前,開啟袋子一看,竟然全是金銀首飾。
“難道,這人打劫了整個金店,然後就被困在了這裡?!”
趙宇有些疑惑,不明白這人是怎麼死的,他進來的這扇門,似乎沒有上鎖。
他扭頭瞥了一眼房門,發現了端倪,門鎖是被破壞過的。
這說明,在之前,有其他拾荒者來過,但他們似乎對這些黃金視而不見。
“附近沒有大型勢力回收黃金,對於普通拾荒者來說,這東西確實是個賣廢品都沒人要的……”
也許,末世剛降臨的時候,會有一些人收集黃金,也會有人以食物換黃金,但隨著時間推移,倖存者們人手一把黃金,卻發現連一點食物都交換不來的時候,這東西就沒用了。
死人的故事,趙宇不想去了解,他將黑色遮光袋拿起,入手顛了顛,感覺最少有個兩三斤的重量。
想了想,趙宇將屍骨上戴著的金首飾也都摘下,一併放入遮光袋帶走。
“應該是齊了……”
趙宇清點了一下,建造動員兵所需的材料,除了66公斤血肉外,其他布匹、金、銀、銅都夠了,甚至還有盈出。
回到第一條街道,被吸引到酒店後院的異種已經再次開始了漫無目的地走動。
在發現趙宇後,有些異種似乎產生了迷茫的情緒,朝著他走了幾步,又停下來抽動著鼻子。
趙宇硬著頭皮穿梭而過,眼見前方暢通無阻,再也忍不住了,直接拔腿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