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既然都到了這個地步,大家還是說點實在的為好。
100億港幣,相當於現在大半個上市集團了。
就算我們同意了,證監會、港交所也不會同意的。
作為藝偉的獨立控股方,又是國美的大股東,100億的提案交過去,別人還以為有什麼內幕交易呢。”
這次眾人都沒太給老黃面子,實在是開價太高了,高的有些離譜。
和李東說的一樣,大家都是股東。
國美高價收購藝偉,最後溢價的部分,都是他們平攤的。
可藝偉的錢,轉手卻到了老黃手上。
當然,這時候大家都明白,收購藝偉,不可能用錢,最多也就部分現金,大半還是要配發新股完成。
可就算不直接給現金,股份那也是錢,一樣的道理。
損失大家來平攤,收益卻是黃家一方。
涉及到利益,黃光玉威望再高也沒用。
當然,這時候的100億港幣開價,也只是開價,大家都知道這點。
現在李東強烈反對,大家一起進行壓制,倒不是真的因為這100億,而是為了接下來的談判做準備。
現在大家態度要是不清晰,回頭少了80億都沒希望收購藝偉。
現在大家反對的強烈,全體都不同意,這麼一來,連收購提議都過不了。
除了黃家和部分支援黃家的股東,恐怕沒人會讓自己的利益受損。
眾人反對,黃光玉也不意外,沒糾結這些,黃光玉平靜道:“我先不說100億的問題,針對李總的話,我簡單說幾句。
李總說,藝偉的銷售額不足總門店業績的25%,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信口開河,引導各位股東,可不是李總該做的事。
按照前三個季度的統計,國美三個季度銷售額440億。
而藝偉,前三季度銷售額180億,佔比29%以上。
其次,藝偉的淨利**所以降低,這點大家難道不清楚原因?
光是每年的託管費用,就高達2億!
加在一起,藝偉年淨利潤接近5個億,而這筆託管費用,可是歸於國美。
簡而言之,我用自己獨資控股的藝偉,為國美集團每年增加了2億的淨利潤。
損失的是我自己,獲利的卻是大家。”
李東打斷道:“黃總這話可是偷換概念了,託管費用是託管費用,既然託管了,國美也是要花費人力物力的。
300多家門店的管理費用,一年2億算高嗎?
讓藝偉自己去管理,管理成本只會更高!
國美派人進行管理,那也是要成本的,所謂的2億淨利潤,根本就不成立。
至於營收佔比,國美702家門店,藝偉358家門店,門店數量不到藝偉兩倍,營收哪怕按照黃總說的也達到了對方的2。45倍。
相對來說,藝偉的門店質量,單店盈利能力,單店營收能力,都不如上市部分。
而上市部分,門店只是其中一部分,國美包括的東西很多,包括一些地產,物流,渠道……
總體而言,說的通俗點,大家都能明白的,藝偉價值不到國美的五分之一。
這不是我胡說八道,在場的有專業人士,讓他們去計算,去估算,去衡量,五分之一完全沒有任何低估藝偉的意思。
而國美,在停牌前,總市值也才堪堪達到200億港幣。
五分之一,40億港幣,那是高估藝偉了。
現在,黃總倒是敢說,張口就是100億港幣,翻了兩倍還多,這個世界不缺肥羊,可把我們這些股東當肥羊……”
李東頓了一下,淡笑道:“真要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