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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部分

好的法律顧問,要做到“只要僱主想做,哪怕法律不允許做,那就換條路子換一個適用法律繼續做”。

李林聽完,爽氣地在原則上承認了馮見雄的套路,同時也毫不嘴軟地砍價:

“辦法不錯,但是2000萬太誇張了,我們去年全年的打假和對外法務訴訟經費全部加起來,才1200萬,今年也高不了多少。即使是事成之後付款,2000萬也相當於全公司一年半的法務開支了,何況你還要30%的預付,又不是零首付。”

馮見雄當然不能鬆口:“零首付是不可能的,我們是做整體品牌保護推廣的解決方案,不光是要付出法務成本。還要各處註冊皮包公司、偽造作坊、給法院訴訟費,這些都是有直接對外成本的。每在一個省‘自導自演,左右互搏’,哪怕我們自己的人義務勞動,對外付的錢只怕就超過50萬了。”

李林聞言也不好直接反駁,故作讓潘華核算了一番,才裝作很慎重地說:“那這樣吧,如果不能零首付,我們最多按照1200萬做,這已經是全公司一年的法務預算了。再高,我這個總經理都說了不算,人心也會不服的那些跟我們良好合作了這麼多年的事務所會怎麼想?隨便來個過江搶食的外來戶,就超過一年的預算?”

馮見雄在內心評估了一下對方這番話,知道如果自己鬆口到1200萬,這單子肯定是做得下來的。

但是到時候成本就去了一大半,自己忙活半年多,難道才只賺那麼四五百萬淨利潤麼?

做人都是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上半年他自己用專利碰瓷、乃至最後把作案方法脫手賣斷給金成義,可就前前後後賺了千把萬。

要是如今越活越回去了,忙半年純利潤才500萬,肯定是汙了自己的身價的。

馮見雄心中一陣煩悶,隨口問道:“那如果我不要首付款,100%純墊資風險代理,你們能給到多少?”

李林和潘華故作鄭重地商量了一番,報出了個1500萬的價格。

第36章 品牌價值授權費

雙方唇槍舌劍,擺難度講成本講效益,討價還價。

賣方的叫價才壓到1800萬、且要20%分批預付。而買方只肯應承到1200萬總價、10%預付。

史妮可在一旁聽著看著,覺得一陣陣無力感襲上心頭:自己要苦練多久,才能有這種剛柔並濟、恰到好處的口才?或許,練一輩子也沒有這種火候吧?”

場內的言辭,火藥味也愈發濃烈了起來。

“李總,我再強調一次!離了這個店,這門生意你國內別想找到第二個人幫你運作。只要你不肯和我合作,我出了這個門之後,將來要是被我看到你透過司法渠道馳名了,我絕對有能耐把你們l乾媽搞臭信不信?”

“你說我有沒有就今天的談判錄音?你覺得可能麼?以後我馮某人這個名字的品牌價值,都會比你的公司高。我犯得著用這種兩敗俱傷大家沒臉的方法來搞臭你?但是你別以為除了這種下三濫的小兒科,我就沒別的招數了!”

馮見雄連番妙語,猛攻猛打,一再逼得買方不得不抬高預算。

李林那邊也有些扛不住,又臨時叫了個心腹的法務成本核算人員,一起幫著談判反駁。

那些演算法務賬的傢伙還算有幾把刷子,咬死不放地說:“可是馮先生,你剛才的報價依據裡面,對前期對第三方成本的核算有點問題。您是按照幫我們造假15個省的記錄來做成本的。

但是我們經過此前的備忘調查,這些省份裡其實有4個省份近年來吃辣市場培養得不錯,已經有人在假冒我們了。

只是因為我們的市場份額還太小,打假的訴訟成本還不如在該省的利潤,所以一直放著沒打。但如果您要打的話,佈局成本應該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