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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部分

?不是我說你,你才多少財力。我申請一個,你研究一個,無效一個,你跟我耗得起麼?你都說了我用的是鳥槍法,或許注10個,也不一定有一個是我真會拿來操作的,注一個的成本才萬把塊不到,你想的話,儘管用這招威脅我好了。”

申請一個實用新型,如果只考慮法律成本,不考慮研發成本(也就是研發內容其實是從現有技術上抄的,但是炒得比較巧妙,利用了專利代理人熟悉國家知產局審查人的檢索習慣的瞭解,抄那些不容易被發現是抄的)的話,其實一萬塊錢一個都不用。

但是要想把一個專利無效化,那就肯定要花不少技術分析成本,加上法務上牽扯的精力也更多。所以鳥槍法廣撒網做的局,是不怕對方一個個地破解的。

馮見雄的財力和人手,跟金成義根本不能比,金成義怎麼會怕這種空洞地威脅呢?

何況,金成義平時合作過的知產方面的代理人不止一個,他們還有很多正當業務的。如果馮見雄要針對他,還得花大精力把那些“疑似金成義交代的碰瓷申請”和海量的“日常正常申請”鑑別開來。

怎麼看,馮見雄都威脅不到自己。

他正如此想著,馮見雄的下一句話,卻是奇峰突兀地打破了他的幻想:“誰告訴你我要一個個把你那些申請研究一遍、然後一個個廢掉的?這種重複勞動,是我馮某人的風格麼?金總,我勸你一句,雖然說做律師就專心做律師,但學術界發生了些什麼新聞,你也該關心一下嘛!”

金成義聽了馮見雄這番話,正在驚疑不定,馮見雄卻是一伸手,又從史妮可手上結果一封影印件當然就是他那封《法學研究》期刊的審稿人回函了。

金成義有種不祥的預感,他多年養成的危險嗅覺,終於讓他緊張起來。

他一把抓過,掃了幾眼,冷汗涔涔而下。

“你……你這是要斷了全部同行的飯碗?!你瘋了!”

第17章 法不溯及既往

“你……你這是要斷了全部同行的飯碗?!你瘋了!就不怕得罪人麼?”

金成義把《法學研究》的審稿人回函仔細看了一遍,從頭到尾,似乎深怕看走了眼漏掉了什麼關節。最後確認馮見雄果然不是在說笑,他才這般哆嗦著指出對方的瘋狂之處。

金成義是淫浸此道近20年的資深大律師,涵養城府已然非比尋常。此前兩次接洽,無論馮見雄如何表現,他都沒有失態過。然而此時此刻發生的事情,實在是過於匪夷所思,以至於連他的定力都被打破了。

“得罪人?我能得罪誰?目前圈子裡都沒幾個人看明白這條路,著手嘗試做準備工作的,更是寥寥可數要得罪,除非也就得罪你金大律師了,還有誰可以讓我得罪?至於其他人,哪怕將來知道這裡面的關節,他們肯定也會以為是你金大律師巧取豪奪、我這種小學生被逼無奈,只好魚死網破,所以肯定是怪不到我頭上來的。”

馮見雄好整以暇地示人以誠。

金成義啞然,貌似馮見雄還真沒法把多少人往死裡得罪。

斷人財路,如殺父奪妻,這個道理人人都懂。

但前提是這條財路,得已經是別人的財路才行。

換句話說,這條財路得有人走過,切實嚐到了甜頭,然後再被人斷,那才能激發起充分的仇恨值。

但現在,國內其他同行還沒嚐到過甜頭呢!

即使馮見雄就此把“註冊新實用新型用於碰瓷”這條生財之道徹底堵死,對於後來人而言,也不過是“在沙漠裡走著走著想喝水,看到海市蜃樓一綠洲,揉揉眼發現看錯了”而已。

這種仇恨值,終究比對方已經把水杯端在手上,喝過一口,然後再奪過來打翻在地,要輕得多。

在這條財路上,目前走得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