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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夫妻到底死哪兒去了,三更半夜不回家,聽說臺北市市長不是勒令娛樂營業場所營業時間不得超過凌晨三點嗎?現在都兩點多了,倦鳥總該返巢了吧?

還是她記錯了?樂蓉蓉腦袋糊成一團漿糊。

好吧,她再試一次好了,再一次沒人接,她就認輸了。

電話鈴各了N次,她聽得都昏昏欲睡,話筒猛地從手中掉落敲在膝蓋上……

“噢!好痛。”膝蓋的黑青的可把她的精神招回來了,樂蓉蓉趕忙拾起話筒,尖銳的留言譁聲後是“嘟、嘟、嘟……”的聲音。

可惡!樂蓉蓉又按一次重鍵,劈哩啪啦抱怨說了一串,“你以為把小孩丟給許奶奶就算盡了做父親的責任嗎?阿嘟是圓是扁,人格扭曲或變成烏龜,你們做父母的都無所謂嗎?隨隨便便生下小孩,你們既然打算盡父母的義務就不……”

“喂喂,請問你是哪位?阿嘟發生了什麼事嗎?”

“阿彌陀佛,還算有良心,你還記得有個你認識的人叫阿嘟,阿嘟許仲睿,他會有什麼事,每天在爺爺、奶奶家迎接春日每一天新的開始,有吃、有喝、有玩的,衣食不缺,只要他別想爸爸、媽媽為什麼不要他他就很開心,但你們為什麼他們每次都黃牛……”

嗄?樂蓉蓉腦神經線終於接了回去。

方才數落得正忘我,反正沒找到人乾脆就替阿嘟出出氣,還沒過癮呢!可是剛剛是不是有聽到什麼聲音?男中音,挺悅耳的……

“喂?請說話,阿嘟怎麼了?”

沒錯,樂蓉蓉瞪著眼,話筒又附回耳旁,不是她迷迷糊糊中以為是幻想的迴音,真的有人接起電話了。應該是許維恩吧?她不確定的猜想著。

接電話的是許維恩沒錯,他疲倦的癱坐在沙發上揉著額頭。

他今天和妻子秦珞珊再次約至律師處碰面協議,為了讓阿嘟能有完整的家庭,他希望和她之間的情況有轉寰的餘地,起碼婚姻的空殼可以像往常維持到阿嘟年紀再大一點,足以理解這一團亂,心裡不至於因這段破碎的婚姻而受到太大的影響。

是啊,大人的不成熟導致無法相處,分開是最理智的做法,但小孩是無辜的,阿嘟怎麼去適應有爸沒媽的情形?

可惜秦珞珊離意非常堅決,完全否決他提出的建議──暫不離婚便互不干涉,就如同他們一直以來的關係。

“這是現實,阿嘟遲早都會長大,既然他早晚都會知道何必掩蓋事實,當玻璃屋內溫室的花朵以後只會更沒有韌性面對社會的激烈競爭,阿嘟很聰明,他會很快習慣的。”簽字前她這麼冷酷的說道,一如她在商場上強勢的作風。

優勝劣敗,弱肉強食,想成功立足於實現殘酷的社會,取捨和犧牲是必然的。

自信、果斷,絕不拖泥帶水,因為任何時間的浪費都可能造成商業契機的遺漏,更可能連帶造成莫大的損失,這就是漢楊廣告頂尖主管秦珞珊經理的標準行事作風。

結果他沒替阿嘟成功拘留下家裡女主人,秦珞珊和他早上在戶政機關分道揚鑣時,已完全沒有任何權利和義務關係。

連阿嘟她都能毫不猶豫的捨棄,監護權完全歸於父方,將近十年的婚姻生活聚少離多,又能有什麼值得她顧念回首的?

可以想像她辦完手續,一定是回公司如常的上班、加班,離婚後更可以海闊天空,毫無束縛的在事業上衝刺,雖然婚姻、家庭事實上也沒對她產生多大的約束力以及不適感。

許維恩卻沒辦法如此瀟灑,不單是對兒子的歉疚,從他們相識至結婚、生子,最後離婚,但十三年來的點點滴滴對他而言總意味些生命中的一部分。

回顧中難免感傷,於他選擇回研究室隱藏這些情緒,自從將阿嘟送到屏東爸爸、媽媽那兒後,這裡幾乎是他二十四小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