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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景星,大星,瑞星,德星,古謂現於有道之國;鳳凰,瑞鳥,天下太平的象徵。

“景星鳳凰”都是傳說中太平盛世才能見到的祥瑞,也代之美好事務與傑出人才。

王守仁摸了摸下巴,心情甚好,道:“到底是我的弟子,這字寫的鬆垮,見識卻是不俗……”

第三十七章 景星鳳凰(五)

這是在稱讚自己?這麵皮未免太厚了些。沈瑞不由望向王守仁,見他說的一本正經,沒有說笑之意,不免心中猶疑。

根據後世相關書籍所記載,王守仁雖有過目成誦之才,可在學習上並不用心,少年還曾極度迷戀武事,頑皮好動,一心想要離家投軍。不久後,就有了王守仁與相士的街頭偶遇。相士言:“須拂頸,其實入聖境;須至上丹臺,其時結聖胎;須至下丹田,其時聖果圓。”又言:“孺子當讀書自愛。吾所言將來以有應驗。”王守仁信以為真,自此讀書自強,一心要學做聖人。

關於這段遇相士,後世有兩種說法:一種自然是相士有“相人”之能,畢竟老莊之學本就是玄而又玄,王守仁後來成就確實不凡;一種說法此相士是王守仁祖父王倫老爺子請來的,怕孫子頑劣耽擱讀書,故意安排人“點化”王守仁,目的不過是讓他“讀書自愛”。

不管上面哪一種說法為真,瞧著王守仁的模樣,都是將那相士的話當真,自信自己就是盛世“景星”、太平“鳳凰”。那自己的大字,真的如他點評的那般鬆垮?

沈瑞望向書案,仔細看了起來。因原主年幼手腕無力,就是沈瑞有十數年的經驗,一時也多有不足,寫出來的字,看著形狀尚可,仔細品鑑,確實無甚風骨。

沈瑞不由臉紅,自己也忒自以為是,當學過的那些皮毛當成事,這不是“關公門前賣大刀”,委實可笑。

王守仁見他神sè不自然,道:“以你的年紀,寫成這樣不算丟人,勿要自擾。”說罷,從筆筒中取了一杆粗毛筆,鋪陳一張宣紙,懸筆而就。

沈瑞忍不住傾身看去,就見上面龍蛇飛舞、豐筋多力、沉著痛快,書雲“學然後知不足,教然後知困”。

沈瑞直覺得心cháo激盪,王守仁已撂下筆,將這幅字遞給沈瑞:“與爾共勉。”

沈瑞雙手接過,恭恭敬敬道:“謝先生賜墨!”

王守仁點點頭,道:“瞧你的模樣,當不用再費事三百千。明rì卯正(早六點)讀四書,從《論語》開始,午後學六藝,每晚抄孝經一部,滿百再更換……”

沈瑞的學習生涯,就這樣開始了。

跟著這樣的老師,沈瑞當然不會自作聰明地去“藏拙”,不過《論語》上輩子雖看過學過,也不過是粗懂,學的年頭又久遠了些。因此,沈瑞的表現,並不那麼耀眼。用王守仁的話,就是“中平”。

五宣怕沈瑞難過,私下道:“小哥在課業上可比三哥有天分,大哥滿意你哩,只是怕你年小經不得誇,才不肯贊你,你莫要灰心。

沈瑞倒是不覺得有什麼受打擊的,畢竟眼前那人可不是普通人。按照史料記載,王守仁是過目成誦之才,天資極高,若非如此以他的年紀,專供儒學尚且不足,哪裡有那麼多閒情逸趣涉獵佛道之學。自己的記憶力雖上佳,可卻到不了這逆天的地步。又因後世對《論語》的註釋,與這個時候又有偏差,沈瑞的理解上就有些僵化,王守仁說自己“中平”很是中肯。

不過王守仁只是四書上苛嚴,在“六藝”上卻是時而鼓勵。

這rì,這是王守仁教“數”,啟蒙的自然是傳承了千年的九九歌。這個時候的九九歌,已經同後世的九九乘法表次序一樣,同後世不同的是,是“一一如一”,而不是“一一得一”,一字之差。

沈瑞倒是並非刻意顯擺,實在是同四書五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