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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之前就已經愛上你了。你大約也知道,自從杜紅豔之後的很多年我都沒有再涉足感情。我想要了解你是因為讀了你的那篇文,念寶你知道的《念寶》。與現在相比,你那時候的文筆稚嫩了些,卻讓我覺得更真實。我看完後深深覺得,文中的那個念寶就是你自己。後來我也印證了這件事。我當時透過文章並沒有想到你長的會這麼美麗。隨後的幾次工作上的交流,你話不多,提出的立意卻很獨特,讓我很欣賞。《念寶》那個文我前後讀了五遍,越讀我越覺得這樣一個女子就是我想要的,當然,你的容貌也很打動我。即使在我組織的宴會上不施粉黛都很出色,這樣漂亮清新的女孩子並不多見。

我心裡暗自嘆了口氣,明明愛上的也是我的容貌。可是話說回來,有多少人不愛容貌呢,魏森吸引我的,不也有一部分原因是他良好的外貌條件嗎?那次生病,我能縱容當時毫無瓜葛的他留下來陪我,不就是看上了他修長的手和精緻的五官嗎。感情世界裡沒有外貌的吸引,又哪來“一見鍾情”之說,當然實際決定一見鍾情的還是雙方的荷爾蒙看對眼了。

不管怎樣,愛我就好了,其他的,發生了再說。到單位以後,魏森發了資訊給我,他說:念寶,別想太多,你只要記得我只愛你就好。杜紅豔給我留下的心結解開了,半年的魔咒也打破了,我心情美美的…

晚上魏森又帶著好吃的回家,我洗淨手準備吃飯,他拉起我的手,我抬眼看他,他竟然慢慢摘掉了我的手鐲!我驚的下巴都掉了,他看著我平和的說:放心吧,還是你的。轉身去找那個放手鐲的盒子,我其實已經喜歡上了帶鐲子的感覺,罷了罷了,摘了就摘了吧,省的以後洗碗的時候礙事。我不知道他幾個意思,但既然還是我的,就沒啥問題,自我安慰著,我細細吃著飯。自從那次因為糾正吃飯習慣鬧不愉快,甚至害的魏森晚上拒食後,再吃飯我都努力朝魏森的要求發展。過了這麼些日子,我吃飯細嚼慢嚥已經頗有成效。

魏森很快回來,我吃著飯沒有抬頭看他,他又拉起了我的手,我以為他又拿回來給我戴。我右手拿著筷子,嘴裡嚼著菜:你什麼時候這麼矛盾了?他不說話,確實為我戴了,可是我明顯覺得不一樣。我看了看,換了條,大約是純金的,樣式很簡單,周圈兒不規則鑲著鑽。我沒細看,先顧著吃飯,對魏森說:這條好,抗打擊,不過,怎麼想起來又送我這個?他坐我對面,拿起筷子:其實昨晚要送你的,你沒給機會。我臉估計紅了:我保證以後不會了。他:別,我很喜歡。我:流氓!他一臉無辜,隨即笑了。吃完飯洗了碗,我回到沙發上坐下,他在看書(這次不是我的,我就寫了那麼些,早被他看完了),看我坐下,伸手攬了我,我蹭他身上,開始看他送的手鍊:別說,這手鍊看著簡單,戴上還挺好看呢。他拿起我的手:眼光不錯。我:不帶這麼誇自己的吧。他:我是說你的。我,從來不懂首飾的,被行家誇了:呵呵,是吧?這傢伙估計怕我知道了價錢又捨不得戴,索性把裝手鍊的盒子裡的說明書,價籤之類都丟了,我只能透過盒子看到牌子,去網上搜卻沒看到我戴的這款。我心裡思量:魏森他不會給我買的仿品吧,等有機會了拿去鑑定鑑定。此話當然是玩笑。

很快元旦來到,由總社組織的全部分社成員參與的元旦晚會來了。對於今年的元旦晚會,我既盼望著又抗拒著。魏森已經跟我說過,藉此全面公開我們的關係,要我好好妝扮,盛裝出席。到了晚會這天,因為集團要特派一名高層前來慰問,魏森一早趕去會場,檢視相關準備事宜。他之前已經帶我買了禮服和鞋。說起買禮服,我當時看中的是件裸色長裙,魏森不同意,說太性感;大紅色的,他說太豔;粉色的,他說顯得年齡太小;最終挑了件白色的穿給他看,他滿意的點點頭,買單。我算著時間,到了差不多就能直接參加晚會,才由小李接了前往會場去。盼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