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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子,擔負著先鋒身份的旦增次仁和奧斯丁,就在這個小水泡子的旁邊看到了一群正在飲水的盤羊。

盤羊是一種很機警的動物,所以在距離七八十米的位置,旦增次仁和奧斯丁就停下了腳步,再向前,這群盤羊就會跑掉的,因為這群盤羊在飲水的時候,那頭健碩的公羊一直站在高處警戒。

奧斯丁他們攜帶的都是手槍,在三十米之內,手槍的威力還是很大的,可是一旦距離超過五十米,這玩意兒就沒法用了。

倒是旦增次仁的那把獵槍派上了用處。

這把槍雖然經過改造了,不再發射762毫米步槍彈,但現在也是可以發射口徑接近六毫米的小口徑步槍彈,就連子彈都是旦增次仁自己做的——沒錯,這個年代的獵人所使用的子彈,大都是自己造的。

盤羊雖然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但在這個年代,在這種深山中,尤其是面對藏族獵人,那些保護條令暫時是沒有什麼用處的。對於這個年代的藏族獵人來講,野生動物只分為可以吃和不可以吃這兩種。只要遇見可以吃的動物,錯非是大熊貓,否則這些獵人都會開槍獵殺的。

別說這些獵人殘忍,相比起那些盜獵的人,這些獵人其實已經很仁慈了。一個獵人一年才能獵殺多少野生動物啊?那些該死的盜獵者在最瘋狂的時候,甚至會端著機槍對成群的藏野驢、野牛進行掃射,幾分鐘就能幹掉上百頭野生動物。

這些盜獵者當然不是為了吃菜這麼幹的,他們純粹就是為了那些野生動物的皮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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