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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成一致。

光棍節是班小花上了大學以後才聽說的一個節日,每年11月11日這一天是單身者狂歡的節日。這一天最恐怖的詛咒是收到簡訊“祝你年年有今日,歲歲有今朝”。這一天裡食堂的筷子會銳減,據說去學校食堂偷筷子可以在不久的將來避免單身。

寢室內部一片譁然,都說宋嶽旗開得勝,要讓她男友請大家吃飯。宋嶽略微遲疑一下,提出異議:“那大家怎麼沒哄焦陽吃飯?”

沈玖立刻說:“焦陽是小花自產自銷從高中帶來的,不算。”

自產自銷?這話聽著好彆扭。

宋嶽猶豫了一下,說:“我們兩個剛開始,還不太穩定,等穩定一點一定請大家吃飯。”

不知道為什麼,班小花覺得宋嶽的態度有點遊移。

兩個人處了一個星期,男孩始終沒來過華大,所以班小花她們連他一面前沒見過。一星期後,真身終於出現了。班小花她們只看了一個背影,宋嶽就帶著他走了。大家在寢室裡議論了一陣子,激動地像幾隻小麻雀。

沈玖乾脆給宋嶽發了條簡訊:群眾集體要求,牽過來給我們看看。

宋嶽過了半天才回了一個字:行。

十五分鐘後,宋嶽打來了電話:下來吧。語氣中有點疲憊。大家連忙跑下樓去,臊得那個男孩子臉色微紅,直往牆角里站。

是一個普普通通的男孩,臉上看著不太清爽,疙疙瘩瘩的,總覺得不如宋嶽。大家主動和男生說了幾句,男生突然有點慌亂:“咱們先走走吧,我還有話想和你說。”

大家看著他們兩個離去的背影,都有點詫異宋嶽怎麼找了這麼個男朋友。

晚一些時候,宋嶽回來了,第一句話就是:“我們分手了。”

眾人的眼珠子跌落一地。最近流行分手麼?全是分手的戲碼。

寢室裡一時靜了,宋嶽拿出本子來,一筆一劃地寫著日記。這是她的老習慣了。

寫完日記,明顯輕鬆多了,四人開始座談會。

“我小的時候一直很想做一件事,就是沿著一個方向一直走,走到一個陌生的地方,對碰到的人說,你好,我叫宋嶽,能和你交朋友麼?那時候的想法很簡單,現在其實依然儲存著這種想法,到新的地方,認識新的人……所以我見了誰都微笑,都和他們打招呼。

和他認識就是這樣簡單的過程,其實大學裡抱有這樣念頭的人多了,沒談過戀愛的都躍躍欲試,加上光棍節的半開玩笑半試探就這麼在一起了。其實我想後來我們就都後悔了,人總不能為了戀愛而戀愛。所以他今天是來說分手的。其實我有預感,但是我答應了你們叫你們看一看,所以我還是叫你們下來了。”

班小花突然覺得宋嶽的內心其實很簡單很可愛。為著姐妹們的承諾不管自己會不會丟臉,拉了即將分手的男友給大家看。平時看著像美劇裡的傻大姐,倒實際上有一顆纖細而溫柔的心。

宋嶽補充了一句:“我和他分手時說了一句話,就像去商店裡買衣服,你不是我最喜歡的那件,但是我能穿!”

這句話實在令人絕倒,難以想象還是當面跟人家男孩子說的,大家立刻有些同情那個男生了。從此宋嶽和她的愛情衣服論就在311自成一派,無論什麼情況,宋嶽總能用衣服論來解釋愛情的玄妙。

高中時大家心心念唸的都是考個好大學,一切以學習為主,即使對異性產生了朦朧的好感,也是隻敢言喜歡而不敢言愛,一上大學,突然想穿什麼樣的衣服,燙直的彎的頭髮,想怎麼安排時間和什麼樣的人交朋友全部自己說的算,在愛情這條陌生的路上,每個人都躍躍欲試,或早或晚地踏上了未知的旅程。戀愛大概就是大學最熱門的選修課之一。人人都想選,卻不是人人都輸得起。

宋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