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我忍不住喚他。
「我以後不叫你叔叔了。」哐噹一聲,把銀叉丟進白瓷盤裡,我高傲的宣佈,「我要叫你的名字,孟熙,鄭孟熙。」「為什麼?」他臉微揚,嘴角含笑,看起來並不生氣。
「我們非親非故,而且你也不真的是我叔叔。」「是嗎?說不定… …」他看了我一眼,唇角掛著殘忍的笑意,「我們以後要成為一家人了,還是不要太早改口的好。」我愣了,想起我跟鄭楚曜的婚約,心裡有什麼東西細碎的一聲響。
有人說,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是:我在你面前,而你不知道我愛你。
這句話或許還不夠心酸,最心酸的莫過於,我愛你,你也知道我愛你,回報的卻不是我想要的那種愛。
我有些懂了,不管我如何喜歡這男人,他能給我的,也僅是『家人之間的愛』。
但,就算是『家人之間的愛』,只要是那男人願意給,我還是想要… …。
我罵我自己,林星辰,你真犯賤。
突然背脊涼颼颼的,有股壓迫感直逼而來,轉頭一看,事件的另一個男主角,鄭楚曜不知何時站在我身後。
他雙手環胸,居高臨下的看著我們,雙眸濃黑而凌厲,眉峰傲慢的挑高,不笑的時候,顯得有些兇狠霸道,一隻鑽石耳釘打在他左耳耳骨,閃耀著炫目光芒,為他的貴族氣質新增一絲玩世不恭的氣息。
他穿著素色襯衫,領口採用不同材質設計,白色長褲,襯得身形挺拔修長,如果配上陽光一點的微笑表情,看起來就像Dolce&Gabbana(杜嘉班納)服飾廣告上的帥氣男模… …。
但,鄭楚曜現在的表情,大概比較像臨時被通知換角的男模—一副想殺人的表情。
我不禁懷疑,人在長大的過程中是否會基因重組,還是基因突變什麼的,不然當年那個粉嫩嫩的小正太怎麼會長成現在這副兇猛模樣?
但,林星辰也不是省油的燈。
鄭楚曜沉著臉,開口,「抱歉,打擾一下。」這兩字顯然不是對我,是說給孟熙叔叔聽的,後者聳聳肩,眼神透露出玩味,擺出一副隔岸觀火的姿態。
「沒關係,你是要找星辰吧?」鄭孟熙神色不變,淡淡看了我一眼。
他漆黑深邃的眼睛只望了我一眼,我就像被蜜蜂蟄了一樣,渾身難受。
「我累了,先走了。」我站起身,想用最高傲的姿態離去。
男人身體遠比嘴巴誠實
男人身體遠比嘴巴誠實
走一步,不動。
走二步,還在原地。
走三步,往後退二步。
「放手,鄭楚曜,你幹嘛啊?」我看著手腕處迅速泛出一圈紅,忍不住皺著眉頭,「你弄痛我了!」鄭楚曜攥住我的手腕,力道之大,簡直要把我的腕骨給掐斷。
「喂,鄭楚曜,你要帶我去哪裡?」
他一聲不吭,抓著我的手腕一直走,我踉踉蹌蹌跟著鄭楚曜的腳步,身不由己被拖著走,不知道要被拖到哪兒去,穿著高跟鞋好幾次差點摔倒,我嚇得嗷嗷叫,他卻充耳不聞,一點憐香惜玉的心都沒有。
直走到游泳池畔偏僻的角落,左右看著沒人,我甩甩手上的名牌包,正準備要往他後腦勺砸去時,他突然頓住腳步,厭棄地甩開了我的手。
「我有話要跟你說。」
「不想聽!」我冷哼。
「那麼,我們,聊一下。」鄭楚曜眉毛兇惡地一壓,冷冷地道。
「聊什麼?」我雙手環胸。
「婚約,取消吧。」鄭楚曜冷聲說:「我根本不愛你!」我斜起眼睛來看他,冷笑。
就說,我這人不但犯賤,還有病。
我覺得,凡是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