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麼熟悉氛圍裡,卻冒出了傅帥這個與自己的生活格格不入的傢伙。
有那麼一瞬間,蓋志輝覺得這一切都顯得不那麼真實。彷彿是夢一般,再一眨眼,所有的一切都會消失不見。
傅帥原本撲騰得厲害,卻發現身下的人一點反抗的架勢都沒有。
要知道蓋志輝是典型的悶騷型,光天化日的野戰一向是他的大忌,現在卻這麼安靜,他不由得疑惑地抬起頭,發現身下的那位眯縫著眼睛,失神地看著天空。
“嘿!看什麼呢!你也太不在狀態了吧,好歹掙扎一下啊!”傅帥有點不高興了。
蓋志輝指了指天空:“你看,天多藍……”
傅帥翻身躺到蓋志輝身邊,天上的太陽恰好被一大片白雲遮蓋住了。水洗過的藍天,透過玉米長長的葉子映入眼簾。
身在都市中的人,哪不是成天忙著算計?有幾個會好好看看頭上千形永珍、映水藏山的片片白雲?更何況就算有那閒情逸致,頭上的天也被工廠的大煙囪染成了灰濛濛的顏色。
傅帥一時間被這最單調,最原始的景象鎮住了。竟也失神地看著天空。
他用手指相對,比出了個鏡框,眯著眼兒取了一下景色,喃喃到:“操,可惜相機沒帶來,不然非把這景兒拍下來不可!”
蓋志輝眯著眼兒說:“其實我一直覺得家裡是最舒心的地方,山好,水好,人更好。真的,跟我們這的人說話不用拐彎抹角,好的壞的全在臉上,愛啊恨啊全在話裡。”
傅帥聽了不屑地調侃到:“家這麼好,你幹嘛還要去軍校,老老實實地在家種地得了!”
蓋志輝沉默地摘下了手套,露出了修剪整齊的十指,指尖是十道細白的月牙。
“你看這雙手現在乾淨吧,可是我每次在家幫著我爹收拾地頭的活兒,呆得不超過3天,指縫裡就全是黑色的泥垢。等返回部隊時,拿水洗也洗不掉,非得過個把月兒才能又變得乾淨起來……人跟這手其實是一個道理,知道了什麼叫乾淨,什麼才叫高人一等,又怎麼肯回到原來汙濁的日子裡去呢?”
說完,他又自嘲地笑了:“切,我跟你說這個幹嘛,你這個公子哥上哪能體會到這些?
我一雙鞋子穿了四年,腳後跟都踩踏了也捨不得換,因為廉價,透氣不好,腳味兒曾經燻跑了好幾個室友。我總是愛在別人身上揩點油水,佔些針頭線腦的小便宜。就算跟女朋友約會,我也是算計著時間,一個月絕不超過四次。
我知道你們總背後議論我摳門,其實我也想大大方方地請戰友吃飯,或是把工資揮霍一空,好好感受城市裡的燈紅酒綠。可是我不能,只要一想到家裡面朝黃土被朝天的爹孃,我什麼念頭都沒有了。我這輩子,如果能出人頭地,讓爹孃過上好日子就算沒白活……”
傅帥沒吭聲,只是微側過臉來,看著蓋志輝。
這是個長著一副老實面孔的市儈的男人。可傅帥卻覺得他跟天上的白雲是一樣的,洗去了在都市中沾染的塵埃,那種原始的白,就產生了一種讓人挪不開眼睛的觸動。
兩人一路纏鬥了這麼久,卻是第一次這麼心平氣和地談心。
傅帥忽然覺得就算不做愛,這麼肩並肩地躺著也是很好的……
“就你老覺得自己虧,我可沒你想那麼逍遙自在。你當我愛上軍校?我也是被老子逼得穿上這身脫不掉的軍裝的。”也許是這兒的陽光,有催眠的作用,傅帥也懶洋洋地開口道。
“呵呵,你小子當然不愛上軍校了,就你剛進校門兒那會兒,我們背後都叫你拖布頭,瘦得跟雞崽子似的,拿個畫本子到處偷窺,一看就是個搞藝術的。哎,要是讓你選,你想當什麼職業?”
傅帥凝神想了想,說:“還真不知道,也許就是做個流浪漢,去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