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小女孩”身上流露出兩種資訊:一是安全(模特衣著完整且穿著內褲),二是美好(沒有什麼比穿著可愛的花裙子的小女孩更能代表美好這個詞了)。實際上,兇手要表達的是男子不可能,也沒有侵犯這個女孩。那麼,他要表達的情緒就不是“贖罪”,而是“挽回”——他想證明某件事情並未發生。
如果上述推論成立,那麼,兇手就不是要展示給別人看,很可能是要展示給自己看。
而這個人,也許就是當年在那個倉庫窗外目睹了某件事的某個學生。
經過幾天的努力,市第11中學送來的學生名單終於篩選完畢,符合查詢條件的仍多達464人。負責篩選名單的警察一面揉著通紅的眼睛,一面毫不避諱地提醒方木,對這464人進行逐一排查要花費大量時間,此外,局裡的警力都在按照邊平的建議,集中追查與夏黎黎關係密切人員。潛臺詞是:費時費力篩選出來的這份名單,估計是白費力氣。
方木一邊心不在焉地應付他,一邊隨手翻看著手裡的名單,忽然,他的眼睛瞪大了。
“鄭霖在不在?”
得知鄭霖正在辦公室裡之後,方木二話不說就朝電梯跑去。惹得那同事在身後直嘀咕:
“這小子,小時候是不是讓狼攆過啊。”
連續忙了幾天,剛要在沙發上和衣躺一會的鄭霖被方木硬叫起來,直截了當地要他分配點警力調查一個人。
“調查誰?”
方木翻開名單,指向一個他們都熟悉的名字。
姜德先。
第二十五章 失樂園
姜德先從黑色奧迪A6車中鑽出來,四處張望了一下,快步走向省醫院住院部。他的身影剛剛消失在門口,另一個在路邊報亭買雜誌的年輕人動作迅捷地跟了過去。
馬路對面,一輛黑色吉普車裡,方木放下望遠鏡,用對講機叮囑了幾句:
“別跟得太緊,小心驚著他。”
幾日來,警方一直在方木的建議下監視姜德先,然而收穫甚少。姜德先出院後,似乎一直沿著原有的生活軌跡平靜地走下去,每天開車上班、與當事人見面、出庭,偶爾和妻女在樓下的園區裡散散步,一派安寧祥和的樣子。鑑於手中掌握的證據不足,而對方又是法律專家,警方決定暫時不對姜德先進行訊問,而是透過監視他的活動,試圖尋找有力證據。
半小時後,姜德先忽然從門診部的樓裡走了出來,他腳步匆匆,儘管動作不大,但方木在望遠鏡裡仍然能看出他在前後左右地觀察,隨後,他就發動汽車,快速離去。
另一組人員駕駛著一輛白色桑塔納轎車,悄然跟上。
姜德先的車開遠,負責跟蹤他的警察才跑過馬路,徑直上了吉普車。
“什麼情況?”鄭霖回過身來問道。
“不清楚。”那警察稍歇了口氣,“這小子在住院部大廳裡等電梯的時候,遇見了兩個人。我感覺他們認識,但肯定是偶遇,因為雙方都是一臉驚訝,彼此還交談了兩句。我離得遠,沒聽清他們在談什麼。隨後姜德先就離開住院部,沿著通道去門診部了,掛了一個神經內科的號,看過醫生後,又去藥房拿了點藥就出來了。”
“方木,”鄭霖想了想,“你說我們是不是已經驚著這小子了?”
“有這種可能。”
姜德先去門診部顯然是臨時起意,在神經內科掛號,他自述的症狀肯定是頭疼,這是最簡單,同時也是最不容易檢驗的一種就醫理由。他這麼做,顯然是為了掩人耳目。姜德先徑直去了住院部,這說明他肯定是為了去看望某人。那他為什麼又突然改變主意,去了門診部呢?
難道是因為在一樓遇見的那兩個人?
“那兩人長什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