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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部分

最主要的一味藥是葛根。陳家的藥材也有那個地方經營,在其他地方運轉過來了不少葛根,用於治痢疾。這災難財就算不黑心也能賺到不少錢。

而蕭家是陳老大的好友,眼紅了陳老大賺錢,就想跟著一起賺。

“爹,你說實話吧,為什麼大哥會這麼輕易就答應了蕭家呢?”小陳問道。

李承乾也想到了,這陳老大是個做生意的人。只怕不是個感情用事的人,怎麼會因為對方是朋友,就把自己的生意分一半給對方呢?

陳父看了看李承乾,有些難以開口。

“老丈人,你也知道我這次是便衣出來的。所以要救大舅子,就不能用我的身份和權力去強要人,而是需要道理,公理來讓縣官放人。所以你亟須把好的壞的都說出來,我才好安排救大舅子的辦法。”李承乾坦白地說。

小陳也點頭附和李承乾。

陳父猶豫了一下,才說:“阿大雖然沒有和我提過。但知子莫若父,蕭家沒多餘的錢來買藥材,想要用他家的酒樓來換藥材。阿大早就想要那家酒樓了,所以才答應了他。”

這樣才合理了。李承乾點了點頭,若是沒有點好處,誰會把自己家的利益給讓出去了。

開了這個口後,陳父也沒什麼好隱瞞的,說道:“蕭家想進來,我也是同意的,我陳家在那裡經營了好幾年了,又在去年三月份建立了好口碑,不是一個剛進去的蕭家能搶得了生意的,所以根本不怕蕭家。”

看來這老丈人君也是一頭老狐狸啊。

“這蕭家的人真是無用,不但連自己家的酒樓不守住,在過阿大手之前一直在賠錢,這做起藥材生意,也是相當不用心。這地方的病好了當然不會像有病時熱賣,但是藥材怎麼著也都是保價的東西,再怎麼也不會虧,但他們一發現賣不了多少,就心鬆了,藥材隨便放在院子裡,結果一場雨下來,這藥材就廢了!”陳父感嘆道。

“這蕭家做生意不行,做起無賴來卻是在行,回來後把壞了的藥材想要退貨,我陳家當然不行,這蕭家就這樣告上了咱阿大,告他謀財害命!”陳父說起這個非常氣憤,“這蕭家老父是看到兒子把祖業給賣掉了,被活活氣死的,到了現在竟然把罪給推到咱阿大身上!”

李承乾連忙安慰老人家,等陳父平靜下來後,才問:“大舅子被抓多久了?”

“都快一個月十多天了。”陳老二回道。

“這個官司是怎麼打的,咱們這邊明顯有理,怎麼會讓衙門把大舅子給抓了起來了呢?”李承乾其他事情都明白過來,但是就是中間這個環節沒明白。

是不是唐朝的法律就是這樣,對於商人一點保護都沒有,一有事就是商人的錯呢?

在陳父和陳老二的你一句我一句中,李承乾漸漸明白過來。首先是這個地方的縣官,是這裡的行政最高長官,也是法院院長。要打官司,直接找上縣官,把狀紙一遞,就由縣官去理了。

縣官處理案子的方式,是法理,情理相結合的。

他把原告被告雙方都找來,誰說得有理,就判誰有錯。這裡面有一個主觀元素在,有時候要看縣官的個人情緒和愛好,比如這天下人都厭惡商人,所以縣官在判案子裡,就偏向受害者蕭家了。

現在陳老大被關在牢中,就等著最後的判決,不但要賠償蕭家,還要罰款,判陳老大坐牢。

小陳聽得嚶嚶地哭了,李承乾皺起眉頭想了想,問:

“這地方官是叫什麼,歧州最大的官是誰?”

陳老二回答了,這地方的縣官姓王,名復,上任有兩年了。最大的官是歧州刺史張亮。

。(未完待續。如果您喜歡這部作品,歡迎您來投推薦票、月票,您的支援,就是我最大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