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了想,又問:&ldo;那麼我家人受到通知後,可以申請來探望我麼?&rdo;
楊警官又一次搖頭:&ldo;不能,但你或你的家人可以委託辯護律師,只有辯護律師才能跟你會見。&rdo;
鍾煜聽完,絕望的心情又生出了一線希望,畢竟邵怡敏就是一名出色的律師,這時候,他也只能依靠她了。
第102章 探望
邵怡敏收到鍾煜被拘留的通知時, 剛剛跟美國總部結束了一場漫長的電話會議, 三個多小時的英語會議開得她昏昏沉沉, 腦子都不太能動了。
當看到看守所發來的通知,她就像被人從頭到腳澆了一盆冰水,一下子驚醒過來。
這時候距離鍾煜被拘捕, 已經過了十多個小時,也就是說, 鍾煜已經在看守所過了一夜了。
這期間, 邵怡敏不是沒有跟他聯絡過, 不過鍾煜出差的時候一向都很忙,加班到半夜也是常事, 並不是時時刻刻都會跟她保持聯絡。她自己工作也比較忙,所以也不是時時都保持聯絡的。
不過,一般來說,不管鍾煜有多忙, 在晚上睡覺之前,他都會至少跟她通個電話說聲晚安的,但昨晚她卻沒有等到鍾煜的電話。她雖有一絲疑惑,但只當鍾煜是太忙了以至於忘了, 萬萬沒料到, 竟然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邵怡敏到底是經驗豐富的金牌律師,經歷過大風大浪, 聽到男友被拘留,也沒有像普通人一樣立刻陷入慌亂。
她拿起那份《刑事拘留通知書》, 逐字逐句的讀了一遍,確認了鍾煜被拘留的時間是昨天,地點是在江蘇省xx市看守所,至於為什麼拘留他,通知書上說是因為涉嫌非法銷售醫療器械,造成嚴重後果,但只是憑這麼一句話,實在太含糊了,證據和情節都不明朗,必須到了當地,才能瞭解到更詳細的情況。
她仔細回憶,出差前一晚,鍾煜似乎跟她提起,這次出差是因為當地發生的一起醫療事故,好像是有病患因為手術而導致失明,因此鍾煜跟負責維修的一名同事被公司委派,到當地協助客戶處理糾紛。看來他被拘捕一事,恐怕跟這起事故有關。
她十分慶幸,她雖然在費斯當法務,但勞動關係依然掛在原來的律師事務所,依然還是律所的掛牌律師,只是跟費斯簽了法律顧問的合同。
當時之所以這麼做,不過是為了自己留條後路,保留著律師執業證,萬一她在公司當法務不順利,還可以隨時回到原律所當律師,而不需要再重新申請一次執業證。
至於費斯這邊,也認為這樣的合同是有利於公司的,名義上只是法律顧問,但實際邵怡敏做的是公司法務,但又持有執業證,在需要的時候,也可以直接代表公司進行訴訟。而如果是跟公司直接簽勞動合同的法務,就不能代表公司打官司的,還必須再到外面委託外部律師才行。
因為保留著律師執業證,邵怡敏便可以當鍾煜的辯護律師,直接介入此案的調查中去。如果沒有這個證,她還得找別的律師來代理,倉促之間,可不容易找到好律師,更何況,涉及到自己的愛人,自然是她自己親力親為,才會更安心。
作為辯護律師,她才有資格申請到看守所探視鍾煜,否則即便是至親家屬,也都無法去看守所探望他的。
得知鍾煜出事的訊息,邵怡敏也顧不得工作了,立刻去找老闆請假。
她的老闆也是通情達理之人,聽完她的請求後就立馬批准了,還提醒了一句:&ldo;對了,你剛才說你男朋友鍾煜被拘捕,我昨天彷彿聽nancy說了一嘴,昨天眼科業務部有一名銷售在外地被拘捕了,不知道是不是同一個事情?&rdo;
nancy正是在邵怡敏養傷期間被招進來頂替她的人,目前是負責眼科業務部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