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幘,身穿深衣長袍,腰佩的也是長劍而非環刀。尤其他的相貌清雋,就比耿縣令和屠縣丞更象名文士。
參拜已畢,寒暄兩句,黃縣尉連聲致歉,說自己剛從城外回來,才知道督郵來行縣,毫無準備,等明天一早,定有“意思”送上。完了他就左右望望,問:“聽聞上官提了寧可前來訊問,不知問完了沒有?此人已判極刑,夜間還是押回獄中去為好。”
是勳聞言,不禁冷哼一聲:“此非君所當問也。”你只是純的公安局長外加民兵隊長,不管審案,不管牢獄,是不是該把寧可押回去,關你丫屁事啊!沒想到這傢伙白長了一張聰明面孔,一點兒都不懂語言的藝術,就比耿縣令和屠縣丞差得十萬八千里。想到這裡,不禁隨口刺了他一句:“聽聞那寧可,乃是閣下的妻兄?”
黃縣尉面露尷尬之色:“這個……原本以為……”他突然想起了什麼似的,趕緊又說:“賤內雖與寧可並非同胞,終究曾有兄妹的名分,聽聞他犯了重罪,甚感悲痛,欲在刑前見他一面,還望長官玉成。”
是勳心說對啊,這種說法雖然仍然漏洞百出,終究比剛才那般直截了當要藝術一點兒,大概是旁人教你說的吧?可是你騙誰啊,先不提就是你陷害妻兄,想要謀奪他的家產,光說那寧可給拘起來不是一天兩天了,而且真要行刑也得等到秋後,你老婆早不見,晚不見,偏生我把寧可提過來了就想見,理由也太牽強了吧?
可是他也沒心思揭穿黃縣尉,只是故意撇嘴一笑:“今日已晚,且待明日。”彷彿那意思:你先把禮給送過來再說。
黃縣尉沒有辦法,只好唯唯而退。是勳坐在案前,還在琢磨等明天收到了黃縣尉的賄賂,應該怎樣行文來彈劾成陽這三人幫呢,吳質突然跑了進來,說寧可想要拜見督郵,有要事稟報。
是勳現在歇息的地方,是在成陽縣署的偏院,有三四間屋子,寧可被拘在另外一屋當中。當下聽了吳質的稟報,是勳琢磨寧可下午問話的時候,除了哀哀哭泣,央告救命,就說不出幾句有用的話來,這會兒為啥又想見自己了?難道他終於想起來,自家那份契約可能藏在哪兒了麼?
趕緊叫吳質把寧可押過來。寧可一見面就跪倒在地,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哀求:“請長官救小民一命,小民願傾盡家財,奉獻於長官!”
啊呦,是勳心說這個好,只要救他一條小命,那萬貫家財就是自己的啦!這可是他主動獻上來的,不是我威逼勒索的,貌似不算貪贓受賄吧……可有一條,得真把他的案子翻過來才成,否則就白高興一場,終究還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可是應該怎麼翻案呢?要不然自己乾脆偽造一份當年的契約算了,反正就耿縣令玩的那一手造假,也不見得有多高明。他轉過頭去望望盧洪,盧洪手捋鬍鬚,沉默不語,再望望吳質,發現吳質也正盯著自己,目光中彷彿充滿了懇請之意……
他喵的你光很有誠意地看著我管蛋用啊!你倒是給我拿個翻案的法子出來啊!
當下他耐著性子,把案件的前後始末,主要是寧可跟隔壁老王的關係,又重頭到尾訊問了一遍,只可惜還是沒能發現任何足以翻案的要點。要命啊,早知道自己就先好好研究一下《漢律》了,這幾個月來怎麼就光琢磨著讀《漢書》、《東觀漢記》這些歷史書,沒想到涉獵一下法律法規呢?漏洞,這是自己學習上的一個大漏洞,回去以後,可得趕緊給補上。
可是等到回去以後那就晚了。雖說一般死刑都得秋後執行,理論上寧可還有大半年的時間可資翻案,但是這大半年自己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