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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髒之氣舍也。病在氣。

當取之氣。取之氣。故以手按之則快然。曰三節。曰五臟之旁。俱宜體會。

卷三

寒熱病第二十一

屬性:皮寒熱者。不可附席。毛髮焦。鼻槁臘。不得汗。取三陽之絡。以補手太陰。(臘思亦切)

上二章論五臟六腑。以及外合之皮肉筋骨為病。此章論病三陰三陽之經氣。而為寒為熱也。病在皮。故不可附席。面板之血氣以滋毛髮。皮氣傷。故毛髮焦也。臘、幹也。肺主皮毛。開竅在鼻。

故鼻為之幹槁。此邪在表。而病太陰太陽之氣。當從汗解。如不得汗。宜取太陽之絡以發汗。補手太陰以資其津液焉。按以上三章。經旨相連。故無君臣問答之辭。其病在腑臟經氣之不同。故分為三章。此章通論陰陽之經氣為病。故篇名寒熱。寒熱者。陰陽之氣也。

肌寒熱者。肌痛。毛髮焦而唇槁臘。不得汗。取三陽於下。以去其血者。補足太陰。以出其汗。

脈外之血氣。充膚熱肉。生毫毛。故病在肌。則肌肉痛而毛髮焦也。脾主肌肉。開竅於口。故唇口槁臘。如不得汗。當取三陽於下。以去其血。補足太陰以資水谷之汗。三陽。太陽也。蓋寒熱雖在肌。而汗從表

出也。莫雲從曰。肺之鼻竅。脾之口竅。皆在氣分上看。

骨寒熱者。病無所安。汗注不休。齒未槁。取其少陰於陰股之絡。齒已槁。死不治。骨厥亦然。

骨寒熱者。病少陰之氣也。病無所安者。陰躁也。少陰為生氣之原。汗注不休者。生氣外脫也。

齒未槁者。根氣尚存。取足少陰於陰股之絡以去其邪。齒已槁。死不治矣。此邪病少陰之氣。邪正相搏。故為寒熱。邪去則愈。正脫則死矣。骨厥者。謂腎臟為病。而腎氣厥逆也。夫聖人南面而立。

前曰廣明。後曰太沖。太沖之地。名曰少陰。少陰之上。名曰太陽。是少陰為生陽之本。然腎臟亦為生氣之原。故曰骨厥亦然。蓋以分別骨寒熱者。病少陰之氣也。沈亮宸曰。以上三節。病在三陰之氣。故曰取三陽之絡。曰取少陰於陰股之絡。而不言經穴。

上章之病在五臟。則曰行間三里。崑崙。湧泉。而不言三陰三陽。

骨痺。舉節不用而痛。汗注煩心。取三陽之經補之。

骨痺舉節不用而痛。汗注煩心。病在少陰之氣而入深也。故當取太陽之經補之。以去其邪。夫經脈為裡。浮見於皮部者為絡。上節論三陰之氣而為寒熱者。病在於膚表。故取之絡。此病氣入深。

故取之經。此篇論三陰三陽之經氣為病。有病在氣而不及於經者。有病在氣。而轉入於經者。有經氣之兼病者。蓋陰陽六氣。合手足之六經也。沈亮宸曰。冬者腎臟。血氣在中。內著骨髓。通於五臟。骨痺。冬痺者。汗注煩心。病通於髒也。

邪氣者。常隨四時之氣血而入客也。故下文曰。冬取經輸。經輸者。治骨髓。故取三陽之經。

以發越陰髒之痺。

莫雲從曰。以本經之法。施於治道。如鼓應桴。馬氏退理以先針。致使後學鹹視為針刺而忽之。不知針刺之中。有至道存焉。

身有所傷。血出多。及中風寒。若有所墮墜。四肢懈惰不收。名曰體惰。取其小腹臍下三結交。

三結交者。陽明太陰也。臍下三寸關元也。

此言面板之血氣有傷。當取之陽明太陰也。夫首言皮腠之寒熱者。病三陰之氣也。此言皮腠之血氣受傷。亦取之太陰陽明。陰陽血氣之相關也。身有所傷。血出多。傷其血矣。及中風寒。傷其營衛矣。夫人之形體。藉氣 而血濡。血氣受傷。故若有所墮墜。四肢懈惰不收。名曰體惰。夫充膚熱肉之血氣。生於陽明水谷之精。流溢於中。由衝任而佈散於皮腠。故當取小腹臍下之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