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的存在,而且還是精神的存在,如果生命是痛苦的,人就成為“一溝絕望的死水”,痛苦的讓人絕望。人畏懼虛無,人害怕無聊,面對無意義的人生,人的存在就變成了虛無,存在即虛無。如果生命是痛苦的,那麼存在就是虛無;如果生命是快樂的,存在就是有意義的。海德格爾說:“當我們只靠這本書或那本戲、那件事或這種消遣來無聊地混著時,真正的無聊就還離得很元,當‘我真正無聊’時,真正的無聊就來臨了。這種深刻的無聊,在存在的深淵中如滿天沉靜的迷霧瀰漫周遭,把萬物與眾生以及與它們一起的我自身都渾入一種麻木不仁的境界中。”當生命體驗不到快樂時,人就感覺到一種虛無,深刻地體驗到自身的麻木不仁,感覺遲鈍,當發展到“絕望”時就變成了“死水”,沒有“情熱”與“智光”。生命在痛苦時,人是消沉的,人沒有熱情,人的智力也在下降,生命的痛苦可以把人“絕望”成傻瓜。在這種時候,人成了機器,人生的意義不存在了,生命的快樂消失了。
笛卡爾認為:我思故我在。因為我思想所以我存在,但如果思想使人痛苦,那麼這存在就沒什麼意義了,所以並不是因為我思想我才存在,而是因為我感知到快樂,所以我才存在,否則存在就沒意義了。海德格爾說:
由於康德承受了笛卡爾的本體論的地位,康德也跟著做了一件耽誤重大事件的事:耽誤了‘親在’的本體論。這次的耽誤,就笛卡爾自己有得最多的傾向來說,是一次關鍵性的耽誤。笛卡爾發現了“我思我在”就認為已為哲學找到了一個新的可靠的基地。但是他在這個“激烈的”開端處就沒有規定清楚的是這個思執的“在”的方式,說得更準確些,是“我在的”‘在’的意義。
人把什麼來作為人自身存在的根據呢?換句話說,我為什麼是存在著?我怎麼來證明我存在著?財富、名譽、地位……都無法確證我的存在,只有我是快樂的,才能證明我是存在的。從這個意義上講,我快樂我存在,我樂故我在。笛卡爾的邏輯是我不思想我就不存在,所以我懷疑一切,一切都是可疑的。筆者認為我痛苦我就不存在,所經我懷疑使我痛苦的事物,使我痛苦的事物都是可疑的。我之所以存在,是因為我感知到我在快樂著,否則我存在的意義就消失了。生命倘若全是痛苦,那肯定使人“絕望”,“絕望”使人成為“死水”一般的人。
對於存在的分析,我們只有從心理學的角度去考察才有意義,人是感性動物,生命中有無數本能衝動,人是活生生的存在,快樂是人行為的動機,是自然的,也是合理的。
第七章 《死水》一詩的意義:生命的快樂 第二十八節 如何才能快樂
回過頭來,我們不禁發出疑問,是不是自由就一定能保證生命的快樂,是不是道德和理性就一定使生命痛苦嗎?答案是否定的。我們不僅要讓一個人的生命是快樂的,而且要讓所有人的生命是快樂的。所以自由是有限的,自由不是任性,也不是自私,自由是以不妨礙別人的自由為前提的,快樂是又不妨礙別人的快樂為前提的,所以沒有道德和理性也是不行的,也是無法想像的。道德和理性正是為了保證每個人都能獲得最大程度的自由和快樂。也就是說自由和道德、快樂和理性是既對立又統一的。我們反對的是不合理的道德和理性,重建符合人性的道德和理性。正像人不能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