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文明的社會,必須做到:(1)個性解放。(2)推崇孔孟道德。二者缺一不可,中西合二為一才是理想的社會。
作為文學,同樣地,首先要反映人性,其次要追求善,除此之外,還必須達到藝術美,三者兼備才是好的文學,真正的文學,永恆的文學。
二. 文學不是歷史,而是藝術
文學不是記載政治經濟的歷史,所以歷史上的《春秋》,《史記》和《資治通鑑》等歷史典籍不是文學,只是歷史書籍而已。當然文學不是與政治經濟無關,政治經濟是文學的土壤,也可以說是文學的根基,但文學是美麗而茂密的樹枝和樹葉,不是枝幹本身。文學不能脫離政治經濟社會,但文學如果是記載和簡單反映政治經濟的歷史就成了光禿禿的枝幹,就像北方冬天的樹木,光有枝幹沒有樹葉,也就沒了生氣。文學好比春風可以把楊柳裁成美麗而又富有生機的樹。所以魯迅的雜文多數不算文學,只是為**吶喊助威而已,那是時代的需要。魯迅是一個憂國憂民的人,他不可能去做純文學。魯迅後期很少再寫小說,至於長篇小說就更不可能了。雜文好比是一把匕首,雖然有用處,但沒有藝術價值;又好比是北方冬天的樹,光有枝幹,沒有生機,雖然挺拔有力,但終無氣息。
李澤厚在《中國現代思想史論》一書第231頁中說,“儘管《子夜》因為概念支配創作,藝術上甚至不如《動搖》,對上述人物的塑造也並不能算是很成功,但無論如何,它空前展示了一個現實的客觀世界。”歷史書籍展示的客觀世界更廣更大,但並不因此就是文學,文學沒有藝術性就不是好文學,好比一塊巨石,不經雕塑家的雕刻永遠不可能成為一件藝術品一樣。
李澤厚接著又說,“五四時代是所謂的問題小說,實際並不成為不小說,它們只是一堆對人生意義,生活目標,對勞工,青年,民族,社會,特別是對婚姻,戀愛問題的主觀疑問和自我抒發。”餘秋雨也認為五四時代的問題小說,“人物都是一個面目的,那些人物思想是一樣的,舉動是一樣的,到何種地步說什麼話,也是一個樣的……一個樣的作品,顯然與中國社會的真實面貌相去遙遠……”。三十年代的優秀長篇小說,開始多方面展現出真實的社會生活,巴金把我們帶進一個數代同堂的大家庭的陰森大門,而老舍則記下了一個人力車伕艱難行走的排排足跡。“但這些小說,雖然很真實但卻不美,為什麼?就是因為《子夜》,《家》,《駱駝祥子》在藝術上還未達到精品的藝術美的程度。何況老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