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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

然無話可說,他的手漸漸放鬆,慢慢滑下,碰到曉維的手,他捏住曉維的手指,而她沒有甩開。

周然說:“我不知道該說什麼……但是我希望……”

“阿姨,我餓。”不知何時睡醒了的憶緋突然出現在客廳門口,揉著眼睛說,“叔叔也在啊,我們一起吃晚飯嗎?”

“他有事,馬上就要走了。”曉維拿著周然的那件外套速速消失,只留下周然和憶緋在那兒兩兩相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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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乙乙的“閒言淡語”——婚戀

聽眾:乙乙,你看“婚戀”這個詞,“婚”字在前,“戀”字在後,是指先結婚後戀愛的意思嗎?是不是搞反了?

丁乙乙:非也非也。想想看“婚”字是怎麼寫的,女字旁加個昏,女人大腦發昏了,就想結婚了。再看“戀”字,“變態”的“變”的上一半,加“變態”的“態”的下一半。女人發昏了,所以結婚了,然後在婚姻裡漸漸地成為半個變態……

第11章(1)

第11章

周然遲來的道歉,雖然沒有令林曉維立即回心轉意,卻也多少改變了曉維對他的態度。

之前幾周,曉維對他愛理不搭,電話不接,偶爾在某個場合相遇也裝沒看見。最近則對他客氣了很多,周然打來電話,她雖然不見有多熱情,卻不再拒聽;若周然提出合理要求,她也儘量配合。

周然不是痴纏之人,無論他的電話曉維接或不接,其實他都打得不算積極。但他的鮮花依然定時地送著,放在圓形或長方形盒子裡,混在一堆快遞包裹裡也不是太起眼,一旦開啟便溢了滿室的芳香,以至於曉維主動給他打了一個電話表示抗議,因為這樣無聊的行為讓她覺得很丟臉。

後來這盒裝的昂貴又低調的鮮花便改送到她的公寓,每天傍晚她經過值班室時,由保安笑呵呵地遞給她。

曉維記得讀書期間,隔壁宿舍曾有位已經有了男友的美麗師姐被某位富家子弟狂熱追求,每日送花,連送了九十九日,終於成功地撬了她男友的牆腳。她們這些看客不止一次地討論又感慨,若是主角換作自己,能否抵得了這種誘惑。

那時曉維才上大一,對這樣誇張的追求,雖然不曾幻想,卻仍覺得這十足浪漫的光環足以蓋住橫刀奪愛的失德。真若換作自己,也未必能夠把持得住。

十幾年後,她竟也成了這種令人吐血的浪漫惡俗橋段裡的女主角,而她只覺得荒唐無奈啼笑皆非。

丁乙乙的反應比曉維強烈得多,在聽到曉維的轉述後失態爆笑,捂著肚子說:“我一直把他當成聰明人的典範,沒想到他只會用這麼陳舊俗爛的招式追女人。聽說他最近剛得了一個什麼創新型管理人才獎?‘創新’,哈哈,原來從周然身上也找得出這樣的幽默細胞。”

曉維交友圈子窄,深交的朋友更少,在與周然分居幾個月後也沒幾個人知道。當初她不想在離婚前接受太多的異樣目光,所以願意與周然維持表面的和平,結果這一步退讓令她相當的被動和身不由己。

譬如,昔日的對門鄰居夫妻重返故地旅行,特意來拜訪他們夫妻二人。曉維自是不好推辭,週末與周然扮成恩愛夫妻接待他們倆。

他們兩對當初同一天搬入新居,都是新婚,也曾互相照應,結下了難得的友情。如今那夫妻二人已定居國外數年,曉維他們也早就搬離了當初的小屋。

故友重聚,不免要回憶一些往事。他倆陪著那對已經有四五年沒回國的夫妻重遊了他們舊日所住的小區,討論著那些依然沒變的或已經大變的地方,又找了一家以前曾經一起去過的飯店吃飯。那飯店還維持著五年前的裝飾風格,桌椅地磚天花板和桌布都不曾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