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陳默,沉默的陳,沉默的默。抱歉,用了諧音梗,是不是一點都不好笑?
師父也這麼說我……
我是被師父從大街上撿來的。當她看到我的時候,我正捂著一個饅頭被其他比我大一點的孩子按在地上打。
那是我這五天來的第一頓飯,那可是一整個白饅頭!
起因還是因為我撿到了蒸饅頭的阿嬸掉了的鑰匙還給她,她才獎勵給我的。
結果,我就被那群狼崽子盯上了。
是的,他們都是狼崽子!
在乞丐這個圈子裡,討飯只是最基本的生存技能。如果光靠這個,餓死是早晚的事。因此,學會一些其他技能是生存的必要手段。
比如,偷東西。
我和他們不一樣,我不喜歡那一套,每天只是在垃圾桶裡撿些殘羹剩飯吃罷了。
狼崽子們看不起我,說我膽小怕事。
我才不是膽小,我僅僅是不喜歡而已。
是師父幫我解了圍,然後把她手中香噴噴的漢堡遞了過來。
當時我並不知道這東西叫漢堡,只是覺得好香好好吃的樣子。
但我沒有拿,我覺得平白拿人家的東西不好。我有白饅頭已經很滿足了,雖然現在白饅頭已經變得髒兮兮的。
師父見我不收,反而來了興致,她問我願意不願意跟她走。
我問她:“跟你走有什麼好處?”
她說:“能吃飽飯!”
於是,我就跟她走了……
後來,當我問起師父,當初為什麼看上我了,非要帶我走。
師父說,當時她就看出我是個帥小夥,打算養大了拿來侍寢。
我也很想侍寢,十歲之前,我一直都是和師父一起睡的。
師父的身子很軟,有股香香的味道,讓人很踏實。
可十歲之後,師父就不讓我侍寢了,她說男孩子長大了要學會一個人睡。
我再想爬上師父的床就會被她毫不留情的一腳踹下來。
我的名字不是師父起的。打我記事起,周圍的狼崽子們就叫我陳默。連街上的大人們都這麼喊我。
狼崽子還指著我衣服上繡的兩個字說,這個就是陳默。
可我當時並不認識,只是他們這麼叫了,我也就以為我叫陳默。
後來,衣服丟了,但名字沒丟。
師父說,給我起這個名字,我的爹媽一定是兩個悶葫蘆。
我只是不置可否的笑笑,因為我從沒見過他們,記憶中也沒有他們的樣子。我從小便是個孤兒,養大我的是狼崽子們的『父親』,其實就是他們的老大。
也許是因為我不想跟著狼崽子一起去偷東西,『父親』後來就把我趕了出來,讓我自生自滅了。
如果沒有師父,我不知道我會怎樣,也許會餓死,也許會被狼崽子們打死也說不定。
不過,不管怎麼說,打那之後,我終於過上了『人』的生活。
我很努力,也很勤快。
家中的家務都被我包了,我還學著做飯,最拿手的一道菜就是叫花雞。師父說我當了那麼多年乞丐唯一值得驕傲的就是這道菜了。
每天,除了吃飯睡覺做家務,我便跟著師父學習各種技巧。
確切的說是『殺人』技巧。
我很害怕,我問師父,我為什麼要學這些。師父說學了這個就不會捱餓,不學的話她就把我洗乾淨了燉湯喝。
聽到她這麼說,我更害怕了,只能跟著她學。
師父很嚴格,她教我認字,教我各種生存技巧,還教我殺人的各種方法。
如果我在三遍之內學不會,就會被懲罰。要麼是抄書一百遍,要麼就是做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