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茶了!
深呼吸了幾口,平復了一下心情,撿起地上的揹包,剛要轉身走人,林軒卻又反過身來意猶未盡的往孫有成肚子上再次猛踹了兩腳!踹完這兩腳林軒頓時全身上下都是一陣舒暢!真他奈奈的爽啊!
“呼——!”大口呼了口氣,林軒趕忙跑向車站,因為此時正好一輛公交車緩緩駛了過來,眼看就到車站了!
。。。。。。
坐在公交車上,林軒想了好多好久。
自己的眼睛指不定哪天就會突然看不見東西了,那時候自己就是個瞎子了,呵~,一個懦弱無能的瞎子。
今天偷襲孫有成把他腦袋開啟花了,但是等自己回去就慘了,林軒對自己的自制力以及毅力當然清楚得很,就自己這樣子,在孫有成他們成天故意欺負之下,出不了幾天肯定就會變回原樣,反抗就等於捱揍啊,可不是每次都能像今天這樣如此好運的偷襲成功!
那倒不如離開這裡,至少自己成了瞎子不會拖累舅舅,也再不會被別人嘲笑了!再也不會受到欺負…說不定混的好了還能把眼睛治好,然後榮歸故里,哈哈,到那時候,孫有成他們也不過還是些小混混,而自己則是一個成功人士了,自己就是他們要仰望的存在!
說幹就幹,林軒到家的時候,家裡還是一個人也沒有,想必舅舅一家早上去祭奠完自己母親就沒回家,直接各奔東西忙活去了!
不過這倒也方便了他,省的跟舅舅解釋這種時候回來的原因,麻煩!
把全都倒在了床上,隨便找了兩件替換的衣服塞到書包裡,也不用多拿,只要夠自己這幾天穿的就好了,到外地賺了錢不就什麼衣服都有了?又從枕頭下面找出兩本日記,翻了翻,也裝到了揹包裡。
這是自從媽媽走後的三年內林軒的所有日記,記錄了三年內他所有的愉快與不快,以及他對自己過往的所有猜測。每天被欺負,林軒也只有靠寫日記來表達自己的心情的快與不快。對於自己十一歲以前的過往,林軒大腦幾乎一片空白,一丁點印象都沒有。只知道自己十一歲以前的名字不是林軒,不過這都是他殘存的記憶中所殘剩的,所以以前叫什麼名字他還是不知道。
從日記裡翻出一本存摺,看著這個東西林軒眼睛一酸,差點流出淚珠來。這是媽媽出事後法院判的賠款,二十萬。
舅舅一直放在自己這裡保管,而自己一直把它藏在日記裡,現在自己要走了,三年來除了操心、除了舅舅舅媽臉上多餘的皺紋,自己也沒有給過舅舅什麼東西,哪怕是一點點學校的榮譽。
現在,林軒將存摺放在了自己書桌上,一個最顯眼的位置。
把書整理了一下,將除了自己的以外的書全部都扔到了垃圾桶裡,稍微打掃了一下房間。收拾好了,最後回頭看看這間屋子。
這個房間,陪伴了林軒三年多,林軒所有的喜怒哀樂都只有在這一個地方發洩出來,所以林軒對它還是有很多感情的,隨手將牆上與媽媽舅舅等人的合影撕下,夾到日記本里。
暗歎了口氣,林軒緩緩關上門,從揹包裡找出一張便籤貼,寫了些給舅舅一家人的話後貼到自己房間門上,這樣這個東西舅舅一定會看到,所以也不用擔心舅舅不知道自己跑去哪裡,紙上也寫了不要舅舅他們去找他,遲早有一天他會榮歸邊州的!
出了小區,林軒第一次感覺外面的空氣是那麼的新鮮……
走之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