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倏一揮,那張淡青色的信籤飛上了半天!
劍光與螢火同時一閃,在那張淡青色的信籤之上劃過。
那張淡青色的信籤立刻分成了兩邊,左右飛開,水晶的左手再抬,接住了左半邊的信籤。
右半邊她沒有理會,就讓它飄落地上,在那邊信簍之上,只有一行字。
七月初七蘇伯玉這也許就是一張殺人名單,蘇伯玉這名字現在已從名單上剔除。
那半邊信籤落到地上的時候,水晶劍已經回袖,幽然學步向院外走去。
隨著她腳步的移動,千絲萬縷的霧氣一齊向院外飄飛。
那些螢火蟲有若她的隨從,緊追在她身後,亦向院外飛出去。
千萬點碧綠色的螢火,擁看一個裡在千絲萬縷的霧氣之中的水晶人,若非親眼看見,有誰相信這是事實。
如此良夜,竟發生一件如此詭異恐怖的事情。
水晶人到底是怎樣的一個人?
斷魂槍
七月初九。
夜未深。
石破山冷然坐在家門前面的一張竹椅上,一雙眼睛似開還閉,就像是一頭欲醒未醒的睡獅。
他頭髮蓬鬆,虹髯如戰,衣衫航髒而破舊,一身汗臭,丈外可聞。
認識他的人都知道他向來不修邊幅。
他魁梧的身子已塞滿了那張椅子,一雙手平擱在左右椅把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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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除非知道他的底細,否則只怕很難會相信他是一個武林高手。
他看來事實不像,倒像是一個農夫。
在他的後面,是一間典型農家小屋,也就是他惟一的家,一年之中,他最多隻有一個月留在這個家之內,其餘的時間,都是在江湖上闖蕩。
一離開這個家,他簡直就像變了另外一個人。
他會穿最華麗的衣服,上最高貴的館子,玩最潑辣的女人,騎最烈的馬,闖最大的強盜窩,殺最兇悍的強盜。
他曾經浴血惡戰一晝夜,將兩河最出名的連雲寨十二個寨主一一刺殺槍下,盡逐連雲寨所有嘍囉,然後將連雲寨歷年劫奪得來的財物,分載在十二輛大馬車之上,運出連雲寨。
跟著他開始花錢。
整整花了四個月,他才將那筆財物花光。
於是他變得更有名,然而他卻在那個時候回去他建在山中那間小屋。
也許他實在需要好好的休息一下,也許在那個時候他實在已再無錢可花。
有人說他是一個俠客,亦有人說他是一個瘋子。
他並不在乎別人對自己的看法,只是做他自己喜歡做的事。
好象這樣一個人,仇家當然不會少。
想殺他的人很多,敢殺他的人也不少,但敢殺而又有本領殺他的人,到現在仍然沒有。
那些敢殺他的人,來殺他的人,都已一一伏屍在他那雙斷魂槍之下。
那雙斷魂槍現在正左右插在他椅旁,他伸手可及的地方,槍桿深嵌在泥土之內。
他實在不希望將血腥味帶到來山居這個寧靜的地方,只是他今夜,已經沒有選擇的餘地。
現在他正準備殺人,也準備被人殺。
他從來都不相信有人能夠殺死自己,可是今夜敵人未到,他這份信心已經在動搖!
因他已知道,今夜來的不是一個普通人,是一個——水晶人!
今夜的風並不急,溫柔得就像是情人的手,卻已經足以吹動槍鋒下的紅纓。
屋前的空地上斜插著兩支丈多兩丈長的竹竿。
竿頂各懸看一個白紙燈籠,燈火已然亮。
燈光下,紅纓紅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