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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頁

多說點,求你,別逼我叫你媽媽。]

許今朝對此等厚顏無恥的人沒有辦法。

[你想聽什麼?]

那頭秒回,許今朝懷疑她在意念打字。

鬱蘭:[你們第一次約會是在哪兒,那個小壞蛋是不是約會的時候也很嘴欠?我不會告訴她,我用我的小腳趾發誓,需要我給你拍照片留證交換嗎?]

許今朝完全不想看鬱蘭的腳趾照片。

[不,別拍,謝謝。]

她回憶了一下自己和宋姣稱得上「約會」的時刻,感覺應該是去雎洲北岸清河公園那次。

許今朝:[在公園。我們去放了風箏,一起在楓樹林邊野餐,她枕到我腿上睡午覺,嘴上的確還是不饒人。]

鬱蘭:[這麼純情的嗎,真受不了。唉,我有點後悔告訴你我的小腳趾畸形了,否則我就可以拿你們約會的事去嘲笑宋姣。]

許今朝:「……」

你究竟多麼在意你的小腳趾,而且都這麼在意了,還把這個要緊的秘密拿出來跟人交換打聽八卦,還有你根本不敢嘲笑宋姣,別吹牛了。

鬱蘭:[我注意到宋姣睡夫人房,我是不是打擾到了你們的夜生活,哇,宋姣肯定很不爽,我要繼續住下去。]

許今朝覺得,鬱蘭有點脫線。

畢竟假如她和宋姣真的有所謂「夜生活」,總不可能只單方面打擾宋姣一人,鬱蘭這樣得意洋洋地拿她當自己人分享快樂,是有機率被報復性轉發的。

許今朝選擇善良。

[我要去睡了,再見。]

鬱蘭:[才幾點,這麼早就睡,我去維護一下網站,屬於我的夜生活才剛開始。明天見。]

許今朝看了眼手機螢幕上方顯示的時間,晚上10:07,以鬱蘭這陰間作息,她明天的早餐和午餐完全可以合併一起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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