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過我!”
不在意,不愛,就不會允許一個人在自己身邊呆六年。
原來,一直以來他是這麼認為的。
這樣的不被瞭解,即使在分開的六年後聽到,還是覺得難受啊。
掩下眼睫。淡淡的開口,我說的很慢,很輕,但每一個字都很清晰,也很清冷。
“我愛你,曾經。
你跟我分手的時候,我很傷心,真的很傷心,葉藺。
我——是被趕出簡家的。
我找你。
我說我要去法國,被強迫著去那個自己連語言都無法溝通的地方。
我只想找你。
你說‘我們分手,簡安桀’。
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轉身離開的,我到現在還想不起來當時自己是如何轉身離開的。”
——簡安桀,你他媽的混蛋,你要去法國你就去啊,跟我說什麼,我是你的誰啊,說穿了什麼也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