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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頁

各種借據,有花出去的開銷單,更多的是帶方勝去看病用掉的錢,林鳳紅都一筆一筆記得清清楚楚,而在這些費用中,方格竟然還看到了一個和他相關的東西。

那是一張特別說明,藍色的原子筆跡在紙上留下一個個方方正正的漢字,方格眨了眨眼,一個字一個字讀過去:

方家有一子,取名方格,於1992年11月送至白巖鎮底灣,被袁大山一家收養。後於1998年被方家帶回,並向袁大山支付6000元整(陸仟元整)的撫養費,至此,款項已一次性全部交清,此後,方格與袁家再無幹係。特此證明。

短短几十個字,方格卻看了好幾遍才看明白,淚花在他的眼眶裡打轉,拿著那張紙的手也在止不住顫抖。

他一遍又一遍地看著紙上的字,心裡泛起陣陣悲涼,他感覺自己就像一件貨物一樣,沒經過他的同意,就這樣以金錢的方式被擅自切斷了他與袁家之間的關係,這字裡行間都透露著一股絕情的味道,好像他們那七年的感情說斷就能斷,好像他們對他的愛就因為摻了這銅臭味而變得一文不值,好像他們從小到大的恩情都是假的一樣。

所以,他們方家是要讓他成為一個無情無義、忘恩負義的人?

這一刻,他忽然有點明白為什麼林鳳紅這麼仇視袁家,因為她是付了錢的,而現在,她錢花出去了,她的便宜兒子卻總是念著別人,她林鳳紅不甘心。

那麼他呢?他方格又算什麼?袁大山和杜麗娟又是怎麼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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