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談,還得您回去給我傳真一份兒詳細的清單,然後咱們再確定,我給您一個電話號碼。您可以把傳真發到那裡去,這樣比打長途電話要方便。”洪濤一邊說。一邊拿起紙筆,在上面寫下了蔣女士辦公室的電話號碼,現在別說傳真了,他連電話都沒有。
“現在我的要求都提完了,您也可以提一提您那邊的要求,咱們是做生意,必須兩邊都合適,這個生意才能做得長久,您說吧,我聽著。”寫完電話號碼之後,洪濤把筆一放,眯縫著兩隻小眼睛等著聽萬老闆的條件。
“我。。。我還是想從您這裡給我父親買一件好點的傢俱回去,不是送我,是買。”萬老闆讓洪濤這麼一說,反倒想不起自己該提什麼條件了,他和別人做買賣都是互相玩命侃價,可是這邊還沒談價格呢,先讓自己提條件,這這種方式他有點不習慣。
“沒問題,只要確定好價格、數量、品種和到貨時間,這一套茶桌包括3把圓凳就歸您了,不賣,送給您!但是我有一個條件,貨到我才能付款,這個條件不能變,因為您的廠子、家我都去不了,而我的店和家您隨時可以來,所以在安全問題上,我是被動的,您是主動,至於合同之類的東西,您要是覺得有用,就起草一份,到時候咱們籤一簽。不管籤沒簽合同,我還是這個條件,貨到、付款、人民幣結算,現金!”洪濤非常乾脆,就指著自己和萬老闆坐著喝茶的這個圓桌和圓凳,做出了承諾,還有要求。
“哇,這可不好吧,既然有合同,就該按照合同辦嘛,我可以少收一點,先付50%預付款,尾款到貨也可以的。”萬老闆這回沒那麼痛快的答應,這等於是把風險全都壓到他一個人的頭上了。
“別扯合同的事情了,雖然前年有了涉外經濟合同法,但是咱倆籤的這個合同恐怕不適用吧,到時候你往香港一待不出來了,工廠照樣有別人給你管理,我上那兒找你去?我就是想上香港法院去告你,我也得過得去啊?還是剛才那句話,我找不到你,但是你找得到我,所以只能是貨到付款,否則你可以拿著合同去京城法院告我,我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洪濤又解釋了一遍自己的原則,寸步不讓。
“那要是這樣的話,我很難辦啊,見不到貨款我總不能用自己錢的幫您進貨,我恐怕不能答應。”萬老闆還挺硬氣,堅決要維護自己的利益。
“那咱們就沒得談了,箱子還是送給您,就當是我的諮詢費了,一會兒我和馬路對面那些計程車司機打個招呼,讓他們幫我去找找看,有沒有其他港商願意接我這份合同。就算沒人願意接,也不會影響我的店鋪生意,我的座右銘我順便告訴您吧,不佔小便宜就不吃大虧!我不是一個合格的商人,我也不會去按照賺錢多少衡量一筆買賣,有些東西在您看來可能是賠錢的,但是我樂意,那我就去幹。”洪濤攤了攤手,表示談判到此結束了。
“好吧,30%,這是我最低的限度了。。。。。。”萬老闆沒想到洪濤說不要就不要了,談買賣不就是來回扯皮嘛,可是這位不按規矩玩啊。
“沒得談,不是我要欺負您,我和您之間這個交易,從我內心上講,並不是一筆買賣,只不過是朋友之間的互通有無。我只能保證給您一個合適的價格,但是不能按照生意來做,您可以從我這裡賺錢,但是不能影響我的決定,大概意思就是這樣,做不做隨您了。”洪濤一分錢也不讓,他對於這筆買賣確實處於一個可做可不做的態度,有了更好,是錦上添花,沒有也不礙事,大不了拖兩年就是了,沒什麼大不了。
“。。。。。。好吧,我答應了,明天我就回去,先把資料傳過來,敲定之後,我親自帶著貨過來。。。。。。”萬老闆咬了咬牙,答應了,其實他沒什麼風險,這種小批次的貨物不會讓他大吐血,就算被洪濤騙了,也不影響他的經濟狀況,他剛才只不過是按照做買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