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朝歌身子前傾,讓自己的上半身越過櫃檯,看著掌櫃問道。
“不是不是。”掌櫃趕緊換上一副笑臉,道:“您給我提字,那我高興還來不及呢!我是實在想不到掛在什麼地方那個,所以才很為難。”
“果然,你們這些做買賣的,真是一張嘴就能說個天花亂墜。”路朝歌笑著說道:“開玩笑的,我知道自己那兩筆字什麼德行。”
“要不您給我寫個闔家幸福,我掛我家祠堂裡供起來。”掌櫃笑著說道:“有了大都督您的祝福,我們家肯定是闔家幸福,您看怎麼樣?”
“行啊!”路朝歌說道:“你不嫌棄我怕什麼的。”
說著,路朝歌就讓掌櫃拿來了紙筆,他真的寫了四個大字,反正他的字難看人盡皆知,他路朝歌臉皮厚的要死,他現在根本就不在乎有人嘲笑他字寫的難看,這種事第一次是被嘲笑可能會尷尬,第二次可能會有點小情緒,但是第三次以及之後,就可以不當回事了。
就跟我們給別人起外號一樣,最開始你喊的時候,他可能會牴觸,但是時間長了他就潛移默化的接受了,就是這個道理。
:()征伐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