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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如路口焉,東西南北任你行。錯者,則處於危地,亡地。對者,則處於生地,吉地。也許其彎曲之處,如坎坷焉,怎知斑駁過後無葉綠花紅?(人之命數是乎全於天定,吾未敢言也。)

道中之陰陽,不可錯會也。道器之中,陰陽並生,一二同在,二者,陰陽也,一者,太極也。有一之絕對,有二之相對。如一蛋中,外圍是太極,內部含陰陽。太極,陰陽,或可互相轉化,今日之太極,安知非昨日之陰陽調和而成。明日之陰陽,怎知非今日之太極分化而為,天地之道,道器之為,豈是人力之所能明乎,人為時矣。也有未敢言者。

人之觀時空之難,在於人存於時空中,以動觀動,必難以有較乎合道之觀。此猶魚之存於水中,而欲觀乎水,必難矣已。若有合情合理之觀,必以靜觀動,以他之時空,觀此一時空,或以他之時間靜止,觀空間之變,或以靜之空間,觀時間之動。而人之活於此之萬變之時空,尚難以靜觀動。

人之錯,源之錯也。

以動為絕對,以靜為相對,先不言何為相對,何為絕對,且說動必絕對乎?靜必相對乎?以動為絕對,是假以靜止之物,而觀他物。怎知是以動之此物,觀靜之他物,而錯以為他物必動。

合於此世間,或以為萬物必動,豈不知時動而動,空動也動,時空也可齊動,也許此世間時動而空不動,因時之靜以為空動,因時以錯動,以為空亦動,致時空共動。

同理亦然。

如此一聞,可言乎:動並非絕對,靜並非相對。

吾以為動不可逾越時空之屆,在同一時空中,一物對於此之時空不變,則為靜。

靜之物,與時共往,與空同在,謂之靜也。不能謂之靜者,或可謂之動也,吾未能知也。

且說天之道,平衡萬物。損有餘而補不足。

我之為世,必有限度,萬物有限,道亦有道,道外之道是有限乎?

雖有限,皆含無限之精,全道者或為無限,但人如微塵,怎知無限之地,全道者或為有限,但人若識此,也是無用。

天命不可違,古之常理。

我,一斯凡人,一介書生,且言人之道之上的天地吧。

天地終無情,無情對蒼生,無情對萬物,無情渺蒼生。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芻狗者,天地壺中而已。

須知,無情之極是為有情,有情之端是為無情。

無情之極,可平等待萬物,而免去濫殺成性,有情之端,卻猶豫徘徊,為一物而濫殺眾生。

無情也罷,不仁也罷,冷眼對蒼生,方可使天地萬物平衡。

天地需要這種無情。

也許有人相信神明靈魂的存在,也許有人不相信,但我無語。

對於未知的事物,不可妄下定論,確是實言。對於靈魂的是否存在,無人可知,除非你曾死過。

而我相信神明,相信靈魂不一定亡去,而是去了另一個世界,與這一世界或可偶爾相通,卻不察你我。我相信申明,或許是希望人多一重敬畏,或是希望被人殘害的他物有一絲依靠。

雖說天地之道掌控命數,平衡萬物,但我們怎能不計後果。盛極必衰,豈是虛言?

也許人類繁盛無比的一天,卻會成為人類的尾言。

當初,恐龍不也是橫行天下,繁盛無匹,蹂躪他物,不拘一格,其盛大之勢,今人觀之,猶自唏噓,自嘆不如。卻因背離天地之道,遭他物共擊之,而一夜皆亡。

人若不引以為戒,一味要強,怎知明日不是人類的噩夢?

人性已經矇昧,一些已經泯滅,罪惡之極,或為天殺,或為天刑,終難知之。

時空,天地,太極,陰陽,我已迷茫。

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