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什麼都圍著你轉啊?你就是我們以後的搖錢樹,我們不圍著你轉圍著誰轉?我們不是在轉,是在搖錢啊!”說著,很快又輕鬆的一笑,道,“所以,別看現在我們大家都在圍著你忙,等以後為你製作的專輯發行賣錢了,你以後出了大名開演唱會了,打廣告給名牌代言有天價代言費了,以及各種商演活動收到的天價上演費,到時候你別心理不平衡,怪公司拿得多,你拿得少哈!”
“不會的,小勃!我現在啥都沒做,你還給我發工資,借錢給我買手機,讓文瑾姐給我買衣服,出行都是坐的好車,就這樣,我……我都感覺很過意不去,怎麼會覺得自己拿得少?”王勃雖然是玩笑,但方悠卻急了,急忙分辨起來。
“悠悠,就是給你開個玩笑,看把你急得!”王勃笑著道,心頭卻想,你是不知道在我全方位的包裝打造下,你未來身上的商業價值有多大,小錢一般的人自然不會在意,但是當面臨百萬,千萬,乃至上億利潤的時候,就很少有人穩得起了。
王勃和方悠,馬麗婷的簽約,因為都是自己的女人,他當然不可能像傳說中的韓國娛樂公司一樣,“慘無人道”的壓榨藝人;但是,他也不會因為兩人是自己的女人,就壞了行業的規矩,沒了原則,給予對方超行業待遇的優渥合同。兩人的簽約合同,他基本上是讓程文瑾比照香港那邊針對新人的規矩制定的,同時結合韓國娛樂公司對藝人的管理辦法讓她們簽了十二年的長約。在利潤分配方面,有很多細枝末節,針對不同形式的收入有不同的分紅比例——比如賣專輯賺的錢和開演唱會的錢肯定不一樣,以及隨著藝人名氣的增長,分紅比例也會相應的調整——三流明星的分紅比例肯定不會和一流大牌一樣的。
不過總體上而言,基本上是3:7開,當然是公司7,藝人3。
至於違約金,本著利潤擴大化的原則,在大陸法律允許的框架下,也是有好高定好高。
今天方悠能有這種表現,王勃其實很高興,說明對方很善良,很感恩——實際上不論馬麗婷還是方悠,都應該感謝他的。如果沒有他,按照原來的歷史,兩人應該說什麼都不是,絕對泯然眾人矣。
但是,還是那句話,人心隔肚皮,共患難易,共富貴難。等兩人以後在他的策劃打造下成大腕了,賺大錢了,會不會覺得他在壓榨她們,還真的不好說。看中國幾個跑到韓國的藝人最後幾乎無一例外的跟將他們捧紅的公司鬧掰,翻臉,最後對簿公堂,哪怕兩人是他的女人,王勃也沒有太大的信心。
對於這個問題,先不說韓國娛樂公司是否真的壓榨,單單是中國那幾個藝人不尊重合同的做法王勃就很反感——人家是求著你去了?讓你簽約之前沒叫你跟父母商量,想清楚?合著沒賺大錢之前你不鬧,當窮diao/絲每天只能溫飽,無人問津的時候也不鬧,現在在人家專業團隊的打造下,巨量資本的花費下讓你紅了,成大腕了,你開始叫囂,覺得合同不合理,拿少了,不滿足了,想違約然後又嫌違約金高了然後就想耍賴了?
那你tm早幹嘛去了啊?!
合同就是合同,法律就是法律,契約就是契約,籤之前都想清楚,簽了之後就願賭服輸,都好好執行,到期之後好合好散,別用自己的慾壑難填找什麼藉口!
唉,不過,在華夏,法律,乃至合同,就從來沒有被尊重過,特別是對有權人和有錢人而言,都想“法外開恩”,“治外法權”,別人老老實實,自己享受特權,國人就是這種尿性,信奉槍桿子裡面出政權,成王敗寇,拳頭大,帽子高的是大爺,也沒什麼好奇怪的!
“悠悠,婷婷,希望你倆不是什麼人心不足,得隴望蜀之人,懂得‘沒有勃哥哥,就沒有你們新生活’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