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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不談離婚

寫這篇小說的時候應該是我最迷茫的時候,再次把自己置身於沒有任何經濟來源的地步,我心虛得整日不知道幹什麼好。三十多歲的女人,有過看似輝煌的過去,擁有豐富生活和工作經驗,這反而成為重新生活、重新工作的障礙,高不成低不就。於是拾起筆來,於是有了這個長篇。

二十幾歲的時候每次寫文字都是因為太敏感、太多情,細微的傷害、如絲的愛慕都要嘮叨上半天,洋洋灑灑寫上成千上萬字,而現在就是心痛地被掏了個窟窿,拿起筆卻是隻字不能提。所以當初確定小說的主題時,我是下了很大決心的,雖然不打算寫成自傳體,但是我這樣經歷過婚姻失敗的人寫婚戀類小說總是要把自己的一些皮毛牽扯進去,扯著頭髮帶頭皮,扯著骨頭帶著筋,那也是痛的。

人生歷程過了三十二年,才發覺很多的事情我們都是無力抗爭,猶如置身於喧囂的人群沒有了自己的聲音。生命裡不希望再有那段歲月,焦慮、後悔、漂泊,還有不停地選擇。幸好我走出來了,再回憶竟也沒有想象中那般刺痛了。原來,在時間的長河裡,在歲月的激流中,所有的痛苦都顯得幼稚和不堪一擊。想起年少時那些羞澀的花開,明朗的笑容,以及青稞般的心事,心終於平靜下來。保持健康的心態,為了燦爛的孩子、慈祥的父母,我們要一刻不停歇的往前走,不回頭。

很多讀者問,陳靜是你嗎?小說是你自己的經歷嗎?我在解釋了幾次之後,豁然開朗了。是或非,誰知道呢?這個故事是我的故事,也是你的故事,他們的經歷我曾經經歷過,他們有過的愛和恨我全都有過,而你們呢?我相信在陳靜痛的時候你們也掩面哭泣過。

很欣賞《東京愛情故事》裡的片斷,導演安排了莉香和完治在東京的街頭相遇,仍然有愛在兩個人的心底湧起,卻只是問候,然後道別。因為喜歡所以在安排陳靜與張天翔的最後分手時,也設定他們雖心有愛卻無法再重來的場景。

生活中註定也有這樣的婚姻,分開了就再也無法回到從前,隔了時間和空間,隔了再也無法逾越的鴻溝,那麼只有彼此好好的生活下去。現實中我也希望自己可以這樣,勇敢而堅強的生活,珍惜每一天的時光,也許仍然可以在某一刻想起某個人,或者在某處會不期而遇,心不再動也不再痛,只是希望我們都可以生活的很好。

“不談離婚”是我一個讀者QQ群的主題名,在那裡面集聚了一大批婚姻中的男女,每天都有不同的談論話題,相同的是都在渴望幸福。無論離婚或不離婚,都是在追求幸福,只是我依然希望所有的婚姻都能致始致終、沒有分離。我知道我的希望太理想化,但是掌握婚姻保鮮的技巧,避開婚姻裡的雷管,我們其實都能做到,既然能做到就有可能最大程度地維護完整。

小說寫得粗糙,文字有些荒蕪,每一位讀者我都希望你們能看到真實,能理解婚姻,能不談離婚。

2006年9月15日寫於青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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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天翔第一次到陳靜家,陳靜記得是1995年秋天。她剛下班,11月的天氣到了晚上有些涼,陳靜在衣櫃裡忙著找外套,媽媽陳錦繡在身邊有些討好地幫忙找。

“小靜,今天家裡有客人來。”

陳靜的眼皮都沒抬“哦”了聲,套好衣服就到客廳開啟電視。媽媽湊上前去又說:“他們是來看你的。”

“他們?看我?誰呀?我有什麼好看的!” 自從媽媽下了不準再和聞東聯絡的禁令後,陳靜對媽媽總是生出些不耐煩。不過,陳錦繡可不是好惹的,陳靜的不耐煩在她這根本不起作用。果然,陳錦繡不容陳靜再說,走到她身邊,把剛穿上的黑色外套扒下來,換上她手裡的淺藍色針織外套。

“是你們孫臺長介紹的男孩子,我下午去打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