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不給是不行的,一方面,狼王對鹽是勢在必得,萬一惱羞成怒,與我再起刀兵,雖然按照龍族現在的實力,也不會害怕,但是,兩虎相爭,必有一傷,我們與狼族拼了個筋疲力盡,正好給虎族撿便宜,就算我們能連續滅掉狼族虎族,肯定也是元氣大傷,發展受阻,所以。暫時還得穩住狼王。還有更嚴重的,那就是狼族與虎族聯合起來,為了鹽而攻打龍族,那樣的話,我就很難抵擋,雖然可以退回山谷,但是山這邊的土地與莊稼房屋就全毀了,而且今後龍族就很難發展,所以,這種事情我是絕對不會允許發生的。
另一方面,根據禿頭提供的情報,目前虎族比狼族還要強大幾分,讓狼族居中為我們提供緩衝,未嘗不是一個好的選擇,因為有虎族威脅,而且現在也知道了龍族不好啃,狼族就不會再次大舉對龍族動兵,我們也就可以從容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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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國與國,部族與部族之間,很多事情並不一定要透過戰爭解決的,至少暫時可以不用,只有沒頭腦的人才會蠻幹。有些時候,必要的妥協反而有利於長遠的發展,所以,狼王的鹽我一定要給,當然,一定的便宜能佔也一定要佔,既然得不到勇士,那就退而求其次。
於是告訴禿頭,這鹽是天神對龍族的賞賜,數量有限,白給肯定不行。既然狼族有困難,不能用勇士交換,那就將上次被我們俘虜的戰士家屬用來交換也可以,一個人換一斤鹽。
上次狼族的俘虜,只有少數家屬是在被我們佔領地域的,大部分都還在狼族勢力範圍之類,加起來也有好幾千人,如果能將這些人都交換過來,一則龍族人口將大大增加,另一方面,也是安撫奴隸,加速其儘早融入龍族的必要手段,而且,一旦其家屬也在龍族,則打仗或者別的關鍵時刻,這些俘虜叛亂的可能性就會大大降低。
禿頭聽了,眼珠轉動了幾下,就很爽快的答應了,與勇士相比,這個就不同了,那些被俘虜族人的家屬失去了主要勞動力,還要族裡供養,是個累贅,所以,他估計狼王能夠甩掉這些包袱一定很高興,也就一口答應了下來。
一個人換一斤鹽,商定了第一期交換四百斤鹽,也就是四百名奴隸家屬,其實現在我的儲備足以一下子全部交換過來,但是沒有那個必要,反正這些人有狼王替我們養著,而且,一部分一部分換,告訴奴隸們,只要努力幹活,龍族就有更多的鹽換回他們的家人,讓那些奴隸也有個盼頭。工作反而會更加努力,這邊與狼族的關係也就不會一下子惡化,為龍族的安心發展爭取寶貴的時間。
這個協議簽訂完畢,禿頭鬆了一口氣,以拋掉這些沒有戰鬥力的婦孺兒童老人為代價,換來狼族急需的喘息與恢復時間,不管怎麼說是賺了;對龍族來說,得到了寶貴的人口,消弭了內部的不安定因素,付出的只是唾手可得的食鹽,這麼便宜的買賣為什麼不做?而且食鹽只是消耗品,又不可能大大增強對手的實力。
簽完協議後,禿頭一行就急著要趕回去,一邊向狼王獻寶,儘快履行第一期協議,虎族那邊還等著呢,這虎族人脾氣可不太好,等不了很久的,被佔領的土地與人口也得儘快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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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禿頭,我立刻召集巫師團。
以前經過偵查,在我們龍族北面的廣袤大山裡,還零零散散地居住著一些小部落,因為山裡環境惡劣,食物匱缺,所以這些部落都不大,小的幾十人,多的上百人,但是數量卻難以數計,以前我們派出過使節,動員了一批部族來投,不過大多數都不願意,寧為雞首,不為牛後,基本上人的心理都是這樣,所以,不到萬不得已,不會輕易投靠別的部族。
這次,我就是要巫師團全體出動,分頭行動,憑藉三寸不爛之舌,蠱惑這些部族加入我們龍族,以此來稀釋狼族人口,現在狼族人在龍族中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