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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部分

只是,驀地閃過眼前的血光、面頰上的痛楚,告訴公瑾,自己今天又再一次地失策。

那個孩子……再大個兩歲或許算得上青年,當劍握在手上、當劍在他手裡綻放光亮,赫然生出了一種公瑾不能理解的變化……說是變化可能不夠,因為在那一瞬間,平實無華的長劍彷彿得到生命,一下子活了過來,令他精妙的防禦刀網相形見絀,閃電突破,在他身上留下記號。

“在戰場上發呆,這是代表你看我不起吧?我看出你沒有全力以赴,所以我勸你最好拿出實力來,否則等一下你不只會被打得當狗爬,我保證你會跪在地上,哭得像個娘們似的!”

趾高氣昂的小鬼,但是他手上的劍卻不容忽視,在白鹿洞練劍時,公瑾從未見過哪個後進弟子的劍,有這樣凜冽的光彩,就連長老們都遠遠不及,竟能一劍傷及自己。

他這樣的小小年紀,自然不是因為長年苦練,假若這些是他的天份,那麼假以時日,這孩子的劍會比忽必烈的刀更可怕,而這正是師父所急切期待的人才,天才!

不過,那都是以後的事了,此刻,公瑾摸摸面頰,熱血與痛楚讓他有一股怒意,如果說未經磨練的天才容易半途夭折,那麼自己今天就有責任,給這個未來的絕世劍手一個深刻磨練,挫挫他太過劍拔弩張的銳氣。

“怎麼了?不敢動手嗎?告訴你,我不接受投降,你可別想像隔壁的那個大個子一樣,說聲棄權就開溜啊!我不會讓你平安離開這裡的。”

“大個子?呵,連忽必烈你都不放在眼裡?小朋友你確實是豪氣干雲,可是,世上的事情往往不是表面上看來那麼簡單,強與弱更不是一個固定的東西,如果你能夠記住這些事情,今天的痛……就會有意義。”

頃刻間,公瑾與那個孩子拆了三招。

對方的劍真是很犀利,即使公瑾已經認真起來,那孩子在敗陣前最後一劍的無比鋒芒,還是在他右臂上多留了一道血痕,假如這孩子再年長個十歲,內力再多十年修為,這可能就不只是皮肉傷了。

破去他的劍勢,公瑾手中的鋼刀水平掠過他左肩,在不見血、不傷筋脈的情形下,純以內力把他的左臂骨震成三段……這樣就夠了,因為如果這男孩夠聰明,他會看出自己這一刀本可以砍他用劍的右手,只是硬生生改為左手。

很痛,公瑾明白這一點。那個男孩一下子就紅了眼睛,踉蹌往後跌走,一語不發地走下臺去。

在整個過程中,有三件事情讓公瑾非常在意。

第一,那股斷骨的劇痛,那男孩完全忍住,雖然嘴唇緊咬得出血,但他沒有哭出來,連眼淚都忍在眼底。

第二,那孩子在確認敗陣之後,並不是直接走下擂臺,而是遠較尋常江湖武人更為有風度地向自己欠身行禮,表達對敵人的敬意後,才轉身走下臺。

第三,前面兩點已經很不容易,而那孩子受傷後自始至終,右手都緊緊抓著劍不放。一個用劍的天才,雖然難得,沒有多了不起,但一個以生命執著於劍的天才,以後將會非常可怕。

他現在只是個孩子,但公瑾卻已經預見他的成長。所以,公瑾不傷他的右臂,因為這孩子個性倨傲,說不定樹敵很多,如果完全沒有自保能力,可能沒命回鄉去。

連公瑾自己都沒想到,鵬奮坡大會上,最讓自己感到驚奇的人物,不是忽必烈,而是這個男孩。

公瑾一度遲疑,是否該派人暗中保護,但這似乎多慮了,因為他下臺之後,十多名隱藏在人群中、像是護衛模樣的武士圍在他身旁,護送他離去,排場儼然就像是一國王子;而隊伍中,還有一名七、八歲的女孩,典雅而昂貴的衣著,看來也是一位千金小姐,一面跟著男孩離去,一面掉著眼淚。

呵,好一對青梅竹馬的小戀人。

“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