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不是,戰國晚期鐵製兵器雖然已經出現,但尚未為列國所廣泛使用、金屬工藝也未盡成熟;而此刻,中國青銅古兵器的冶煉鑄造技術(包括金屬工藝)正處於最後的、也是最輝煌的巔峰。眾所周知,高錫青銅兵刃雖堅硬,但劈砍易折斷,秦國的兵器工匠較好地解決了這個金屬工藝問題,大大提高了銅兵的柔韌性。因此,強大的秦軍就是憑藉這些青銅鑄就的金戈銅劍、強弩利矛,滅六國、統一華夏,創造了青銅古兵器最後的強音。
但是,秦國用青銅而不用鐵器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標準化生產的問題。
青銅兵器多為鑄成,而不是如鐵器的煅成。鑄,可以讓生產出來的武器更標準,而且製造速度更快。事實上在東周時期,中國就已經有了嚴格的標準化生產製度。只是在關係到國家命脈的兵器製造工業上,秦國體現得尤其突出而已。秦國精密的規範管理章程、責任到人,青銅兵器產品也都具有統一、嚴整的尺寸與生產質量標準。
春秋時期的典籍《禮記?月令》篇(約成書於公元前620年前後),有“物勒工名,以考其誠,工有不當,必行其罪,以究其情”的記載(這段記載另見《呂氏春秋》卷十《孟冬紀》),也就是說在生產的產品上刻上工匠或工場名字,並設定了政府中負責質量的官員職位“大工尹”,目的是為了考查質量,如質量不好就要處罰和治罪。
後世秦俑坑出土的鈹、戈、戟、矛等大量兵器器身都銘刻有製造管理者、工廠和工匠的名字。秦俑坑內出土的青銅劍,劍身的8個稜面遊標卡尺測量誤差不足一根頭髮絲,已經出土的19把完整的青銅劍,劍劍如此。這批青銅劍結構緻密,劍身光亮平滑,刃部打磨痕紋理細膩、來去無交錯,且全部垂直於劍身中脊線,它們在黃土下沉睡了2200多年,出土時依然光亮如新,鋒利無比。此外,在秦俑坑中發現的多件青銅鈹,儘管在製造時間上前後相隔十幾年,造型和尺寸竟然能夠完全一致,這些都是令人驚歎的。
讓後世專家迷惑的是,某些天才的工匠製造出幾件這樣的兵器是可能的,但實際情況是,兵馬俑坑中幾萬件兵器幾乎都是同樣的質量。而根據司馬遷的記載,秦軍的數量超過了100萬。不僅如此,這支軍隊高度專業化,裝備極其複雜的武器系統。在差不多同一時期的歐洲,亞歷山大的軍隊是5萬人左右為強盛時的羅馬軍團也不過幾十萬人。
為一支100萬的軍隊提供兵器,是一個可怕的任務,在十年統一戰爭的歲月裡,秦國的兵器作坊肯定是全世界最繁忙的地方,他們必須開足馬力,日以繼夜。問題在於,怎樣才能既保證標準,又大批次生產呢?除了鑄造之外,還有“化、線、制”。
所謂“化、線、制”,便是指:標準化、流水線、責任制。
標準化用最簡單的說法,就是零件通用。後世眾所周知的一個問題,秦始皇有十分強烈的標準化“嗜好”,他似乎想將一切能夠標準化的東西都標準化,無論度量衡也好,文字也好,又或者路面多寬,車的樣式,甚至人的打扮,但凡他覺得可以統一的,都要統一。很顯然,兵器更加不能例外。秦人很可能將優選兵器的技術標準固定,國家再透過法令將這些技術標準發放到所有的兵工廠。這是為了保證所有士兵使用的都是當時最優秀的兵器,以及方便某些複雜兵器戰場損壞後的重新組合再使用,譬如弩。
流水線,這個不用多說。秦國也有流水線,工匠經常只做兵器的某一部分,其餘部分則由其他工匠各自完成,最後再由人專門組裝。因為有標準化生產在前,所以這件事在秦國不算困難。
責任制。秦國強大國力的最終來源是一個字:法。責任制就是法的體現。秦代兵器鑄造不僅分工嚴密,而且以立法形式保證兵器鑄造的質量。從兵器形制、尺寸大小到每一道工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