渾身散發出的金芒更加閃耀,雙眼怒睜又是一聲暴喝——
“煉!”(未完待續。。)
ps: 一更,我今晚掙扎掙扎,但估計是沒有第三更的。
第五十九章 法則之晶與挖坑
由於玩得多,還有高人存在,所以人族開發秘境的花樣要比異族們多了不少……有些超出常規的玩法就不奇怪了。
開發秘境的常規玩法是怎麼樣的?第一步,做掉秘境之主——當然,秘境中沒有秘境之主才是最好的情況。然後是第二步,將秘境之中的土著視情況處理掉,或圈養或屠滅,取決於土著的實力與潛力,自認控制不住當然要滅掉。
至於說第三步?分配一個本組強者來掌控秘境世界的本源咯,畢竟一個世界的本源對於強者來說就是一種相當不錯的修煉外掛,比如這片龍之樂園秘境,只要有時間,將一個天資不錯的秘境之主送上三階高是沒什麼問題的,甚至一個上去之後還能換一個繼續……之後要開採其中資源還是收割其中的異族什麼的就好說了。常規秘境開發三大步驟就是這樣,這種方式也是能夠從秘境之中獲益最大的一種。
但必須注意一點,這片龍之樂園秘境的入口地處異族的地盤,其異度空間對應的位置也是如此,人族總不可能空降個強者過來做主吧?一旦被發現了那就是給異族送菜呢……
所以,到了這個時候就要採取一些非常規的方式了……作為一個世界,其中價值最大的是什麼?至少對於沒希望長久掌控這處秘境的人族來說,秘境之主的位置沒有絲毫的吸引力,其中價值最大的自然是——
這個世界的法則!聖者進步靠什麼?不就是參悟法則麼!成為秘境之主無非就是能夠藉助世界本源直觀的參悟這個世界的法則而已,類似人族的原界那般。至於財富什麼的都是次要的,人族的聖者基本上可以說是都不差錢。為什麼?
大約一個星系就足以供養一個人族的下位聖者,人族有多少星系?相對如此多的星系人族總共才多點聖者?供過於求啊。所謂的貢獻點制度也只是為了杜絕不勞而獲而已,或者說乾脆就是給下面的人看的。
由於總有那麼些人族聖者喜歡偷偷溜到異族的地盤去探險。所以像東陽和菲特這般撞見沒法徹底掌控的異度秘境的事情已經不是第一次了,經歷了最開始的幾次搜刮完財富卻給異族留了個大蛋糕的事件之後人族的聖尊們惱火了,聯手從原主開發出的那種煉化“殘破世界”(即拉上來的次元世界)的秘法中推演出了另一種衍生秘法,名為煉界!
原主開發出的秘法是將一個世界完整煉化到一個強者體內,其中的法則什麼的自然是隨之感悟,連三階巔峰都可能造出來。但那需要的條件太苛刻了,必須得幾個三階巔峰聯手才能比較輕鬆的做到,可出門探險的卻幾乎沒有三階巔峰存在……所以這種秘法的作用是直接將異度秘境中價值最大的部分——也就是法則,抽取出來煉化成型。化為法則之晶。
雖然這種方法的效率僅僅只相當於煉化完整世界的三成不到,要浪費被煉化世界至少七成的可參悟法則,同時還會導致世界半廢……但總比被異族拿去要好得多!
“叮……”一聲略顯悠遠的清脆響聲,一枚晶瑩剔透的、內部滿是各種玄妙美麗的花紋的晶體——被那金色的“火焰”悄然從那枚看不出顏色的光球之中煉化出來,隨即凝聚完畢摔落在下方的煉界盤之上,緊接著瞬間被一旁唯一還閒著的楊毅收走,拿在手中仔細觀瞧。
被煉化出一顆法則之晶以後,光球的亮度明顯黯淡了一些,直徑也小了一些。體積大約相當於原本的八分之七多點——這意味著這枚光球之中還能夠煉化出七枚這種規格的法則之晶,最後大約還能剩下一點零頭。
很少麼?是不多,這玩意沒誰嫌多,誰讓這種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