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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頁

說的。

她站在獵獵風馬旗下,微笑著對我說:再給我唱一次《冬季怎麼過》吧。她孩子一樣背著手,對我說:這次我不會再哭了。

……

你一直到現在都還不用手機嗎?

我一直不知曉你的真實姓名。

中尼公路早就修好了,聽說現在拉薩到珠峰只需要一天。這條路我後來不止一次地坐車經過,每過一個埡口,都迎風拋灑一把龍達……想起與你的同行,總覺得如同一場大夢。

我背著的那隻手鼓早就已經丟了。

八年了,那個頭花你現在還留著嗎?

你知道的哦,我不愛你,真的咱倆真談不上愛,連喜歡也算不上吧。

我想,你我之間的關係比陌生人多一點兒,比好朋友少一點兒,比擦肩而過複雜點兒,比萍水相逢簡單點兒……

一種歷久彌新的曖昧而已。

像秋天裡兩片落下的樹葉,

在空中交錯片刻,

然後一片落入水中隨波逐流,一片飄在風裡浪蕩天涯。

我再沒遇見過你這樣的女孩兒。

我把新書郵寄了一本給椰子姑娘,在扉頁上簽了名,並很矯情地贈言:得之坦然,失之淡然,順其自然,與大椰子同學共勉。

她把我的書翻到《不用手機的女孩》那一篇,拍照發了朋友圈,就一句話:八年前的故事,今天畫上句號了。

好吧,椰子,我的故事畫上句號了,你的故事呢?

(四)

椰子姑娘有一段13年的漂流故事,這個故事至今尚未畫上句號。

1997年香港回歸,1998年椰子姑娘背井離鄉漂到深圳,她從事銷售,一干就是三年。

2001年的時候,她遇見了他。

他是西北人,內向,靦腆,身材瘦削,頂著一個圓寸。圓寸是檢驗帥哥的不二法門,走在街上常有路過的女生摘下墨鏡。

他那時搞建築設計,崇尚極簡,衣著非棉即麻、非黑即白,圖一個舒適方便,剪圓寸也是為了圖個方便。

吃東西也只圖方便,他愛吃比薩,天天光顧華強北的一家比薩店。

2001年的一天,他坐在比薩店角落裡,看著一個穿黃色裙子的姑娘,姑娘點單時,零錢撒了一地,正蹲在地上一枚一枚地撿。

他被耀得睜不開眼了。

陽光透過大玻璃窗鋪灑在姑娘的身上,明黃明黃的裙擺,白皙的胳膊和白皙的腿……整個人像是會發光,鼻尖和下巴簡直就是透明的,像玻璃一樣。

滿地硬幣,滿地閃閃的光……這哪裡是在撿錢,分明是在撿星星。

怎麼會這麼好看?

他忘記了吃東西,目瞪口呆地直視著。

姑娘撿硬幣的速度漸漸放緩,她抿著嘴,眉頭越皺越深,忽然一挺腰站起身,大踏步邁了過來。

她手拤在腰上,另一隻手點著他的鼻子,惡聲惡氣地問:你看什麼看!

他下意識地回答:……你好看。

姑娘愣了一下,勃然大怒道:好看也不能多看,再看,戳你眼睛,你信不信!她比出兩根手指,往前探了一下,指甲尖尖,白得像春筍芽尖。

這個小仙女的脾氣這麼沖,他意識到自己的失禮,慌忙站起來道歉,手撐進盤子裡,笨手笨腳地蘸了一掌的番茄醬。

第二天,同樣的地點,同樣的情景上演。

姑娘的小腦貌似不是很發達,硬幣叮叮噹噹又掉了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