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妁之言”搬過來了,也把在七種情況下可以“出妻”的“七出”搬過來了。這樣,日本女性已完全淪為附屬於男性的存在。
當時的日本女性喪失了獨立自主的人格,還可以從外界對她們的稱呼表現出來。例如,《源氏物語》的名作家紫式部這個名字,是綜合自《源氏物語》的女主人翁“紫上”及該作家之父藤原為時的官名“式部丞”而來的,真名不得而知。任職於宮中女官的稱呼則經常取自她父親或丈夫的官名。至於居家的女性,如《晴蛉日記》的作者則被稱為藤原倫寧之女,或藤原兼家之妻,或藤原道岡之母。《更級日記》的作者則被稱為管原孝標之女。這和中國古代,女子以父姓加丈夫姓為名(如陳李氏、刁劉氏)而無己名是同樣的。
人類的性文化有個從開放走向禁錮的過程,日本如此,中國也是如此。在中國宋代中期以後,女子由一定程度上的性自由、受尊重轉變為性禁錮、被岐視和嚴重地受壓迫。這是因為,到了宋代中期以後,中國的封建社會已開始走下坡路了,當一個社會繁榮昌盛、蒸蒸日上的時候,統治者有充分信心,對社會控制較為寬鬆,民眾享有的自由度(包括性自由度)也比較大。反之,當一個社會走向衰微的時候,天災人禍頻仍,統治者惶惶然,惟恐民眾起來造反,對各方面都控制得很緊,民眾所享有的自由度(包括性自由度)就比較小。在控制與壓迫的情況下,首受其害的則是婦女。
正文 中國女子的性禁錮
在古代中國,對女子的性禁錮和性壓迫一是表現在強迫女子為夫守節,夫死不得再嫁。Www。haoShUDU。coM從宋朝中期開始,朝廷大力推行程朱理學,提倡“存天理,滅*”,“婦道從一而終,豈以存亡改節?”在各方面力量的推動下,所謂“節婦”“烈女”大量增加,據《古今圖書整合》統計,“節婦”“烈女”唐代只有51人,宋代增至267人,明代萬人,而到了清代,僅安微省休寧縣就有2200多人。在古代中國的大地上,除民居外,另有兩種建築是無處不在的,一是廟宇,二是貞節牌坊。至今在安徽還有一個牌坊群,有明、清時代的牌坊近20座,其風格、佈局為世界所少有,其中大部分與貞節有關,並伴有烈女祠。在這些牌坊下面,不知埋著多少女子的血和淚。
中國古代對女子實行性禁錮和性壓迫的另一個表現是女子纏足。此風始於五代(公元6世紀)時南唐後主的宮妃娘,她的身體十分纖細,以綾纏足,能作掌上舞,李後主十分寵愛她。以後此風就逐漸由宮廷傳入民間,宋朝有些女子已開始效仿,到了明、清兩代就越來越普及了。實行女子纏足的目的有三:一是使女子不便出遠門,只能在家乖乖地侍候丈夫和孩子;二是表示身份高貴,不需要勞動;三是作為一個“*帶”,供男子“晝間欣賞,夜間把玩”,滿足男子的*感受和性興趣、性要求。
對於以上這第三個目的,今人可能是很難理解的,把一雙好好的腳摧殘成這個樣子,實在令人噁心,怎麼還有*?可是這確是中國古代的現實。今人講“三圍”,古人則講腳小,還有什麼“金蓮賽會”相評比;今人男女暱愛,男子往往撫摸女子Ru房,古人則多撫弄女子的三寸金蓮,而且心醉神迷。
要女子嚴守“三從四德”,為男子恪守貞操,做男子的馴服工具,社會就要對女子進行“教育”、“改造”,在這方面,封建的統治者是不遺餘力的。早在漢代,有兩位學者曾大力提倡過貞節:一個是劉向,他寫了一部《列女傳》,其中的《貞順篇》和《節義篇》是講貞節的,企圖以禮法來裁定女子生活的標準。另一個是班昭,作《女誡》,將男尊女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