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此時,街面上突然傳來敲鑼打鼓的聲音。
眾人走出去一看,卻是些穿著制服的人,正扛著大紅花沿街宣傳,高喊道:“抗戰有責,當兵光榮!城關鎮陳老太婆把四個兒子都送上戰場,甘縣長親自下令嘉獎!抗戰有責,當兵光榮!城關鎮陳老太婆……”
南懷瑾讚歎道:“那位陳老太婆,還真是個英雄母親。”
照相館老闆冷笑道:“富順縣個個都是英雄。”
“此話怎講?”周赫煊問。
老闆說:“每年春秋兩季都要徵兵,挨家挨戶抓壯丁。我大兒子才14歲,今年也上了徵兵名冊,老子花了十塊現大洋才打通關係。”
錢吉啞然道:“未成年、獨子和學生,好像是不用強制服兵役的吧?”
“呵呵。”老闆乾笑兩聲。
周赫煊沉默不語,表情有些難看。
四川參與抗戰的兵員最多,這話雖然讓四川人驕傲自豪,但背後卻掩藏著無數家庭的血淚。
就拿富順縣來說,全縣人口不到40萬人,八年抗戰參軍人數3萬5千人,相當於全縣十分之一的老百姓都上了戰場。再算上歷次服役修建工程的數萬壯丁,除開老弱病殘和婦女,估計80%以上的青壯年都為國效力了。
真有那麼多百姓舍家報國?
肯定不可能。
說穿了就三個字,抓壯丁!
這種情況在四川極為普遍,從縣長、市長到鄉長、保長,一個個都是劊子手。縣長、市長抓壯丁有政績,鄉長、保長抓壯丁有錢拿,他們趁機敲詐勒索百姓,發著喪盡天良的國難財。
富戶雖然可以花錢買壯丁頂替,但卻成為官僚敲詐的重點。比如樂山縣有戶富農,由於花錢買了壯丁,竟被鄉長以告發為藉口反覆勒索六次,逢年過節還得送禮孝敬。
負責徵兵的軍官則另有財路,他們剋扣兵員的安家費和食宿費,撥下來的錢還不夠壯丁走進新兵營,導致一路上都有即將當兵的壯丁病餓而死。
據當時擔任**某團管區司令的李邵良回憶,每徵一兵他剋扣1。2元,剩下0。8元作為基本開支,每月至少有3000元收入,但這些錢需要跟接兵官三七分成。他自稱這種剋扣法非常良心,拿得不多,還沒黑安家費。
河南那邊就更無恥
水銀是日本製造軍火的緊缺物資,中國政府因此禁止水銀出口。為了得到水銀,河南的軍官就利用送壯丁參軍的機會,讓壯丁挑運物資到重慶換水銀,再由送兵幹部帶著水銀回河南,經常是以50%的新兵死亡率換來一點水銀賣給日本人。
到了1943年,國府頒佈《新兵役法》,把學生也納入義務兵役範疇。
軍政部長何應欽和財政部長孔祥熙想出個好辦法,適齡青年可向政府交納3500元錢,即能推遲一年服兵役。當時全國約有適齡青年4000萬,他們覺得至少有3000萬人願意出錢,這樣孔祥熙每年就有幾十億元預算收入,何應欽也有了1000萬特徵入伍的兵源。
那時的法幣還沒徹底成為廢紙,3500元按市價可折算為250美元,除了家境富裕者誰交得起?
這就是“一寸河山一寸血,十萬青年十萬軍”的真實背景。
在返家的路上,李宗吾說:“隔我隱居的地方不遠,有戶人家在前幾年大旱的時候,七口人死得只剩下兩口。去年底就被當壯丁抓走一個,家裡頭只剩個瞎眼的老太婆,造孽得很!”
南懷瑾問:“那老太婆怎麼樣了?”
李宗吾說:“死了。鄰里鄉親都不富裕,每家勻點吃的給她過日子,她過年的時候想不通就上吊了。”
錢吉憤懣道:“怎麼能這樣?按照兵役法,獨子是不用服兵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