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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嘞,現在70萬夠幹嘛的?二線城市首付都不夠。鄉鎮上買個套房,都不夠裝修的。】

【她家肯定沒鬧,我家有個親戚賠了80多萬。這個鬧的厲害點還能更多,反正200萬封頂,看老闆有沒有錢了。】

【先不說這些,就這個案子來說,農村人大都有自己的地、加上賠償款70萬,他媽就算是絕症,也不該到了籌款的地步啊!】

是的,網友能想到的,也是律師想到的。

「根據原告林嫻你所提交的證據8中,我看到你母親是在你父親去世3個月後才確診肝癌。如此一換算,從你拿到70萬的補償款,到確診、到申請愛心籌款,也就一年時間。再結合您剛才說的醫療費,哪怕頭兩月貴些,加之後面每月兩萬左右的費用,70萬真的能花光?農村固有土地資產先不說,就你這個籌款是否有必要?我保持懷疑。」

【說的好。】

【鼓掌,網友的善良就是這麼被消費沒了的。】

【律師加油。】

【雖然她真的很可憐,感覺家破人亡了。但是賠了70萬,卻還籌款,這就是妥妥的騙捐。】

【可別,世界上可憐的人多了去了。】

【就是,別道德綁架啊!】

那律師還在侃侃而談,他說:「前年,我國剛剛判了第一起騙捐案。和你這個有些類似,李某的兒子患有重大疾病,愛心籌款15萬。但後經核實,李某名下有兩套房,並且醫保報銷後,實際花費不足5萬。海滴籌將他告上法院,判其退還善款,並支付利息。」

林嫻始終保持沉默,沒有急著反駁。

法官敲了下法槌:「對方律師,注意關注點,本案無關案件無需說明。」

律師:「好的,法官大人,我說完了。」

法官就問林嫻:「原告可有什麼要說?」

林嫻笑了笑:「對方律師能查到的,大概也是對外公佈所能知道的有限資料。想必這70萬元的賠償款,想必你也是跑了不少地方確認的吧?」

法官又敲了下法槌:「原告說重點。」

律師對林嫻的話不置可否,林嫻笑著:「70萬的花銷,我自然可以給你算出來。那一年,我高三正要高考,小妹中考,小弟初中入學。我們家用錢緊張……」

律師:「以你們的消費水平,一年內是不可能花費兩萬以上。我也去諮詢過你的村子,那一年,你家裡並沒有添置任何電器,也沒有購入什麼大件。70萬賠償款,應是沒什麼花費的地方。」

林嫻笑了:「被告律師,如果我家裡真有70萬的賠償款,那我為什麼不參加高考?為什麼要輟學出道?」

律師:「???」是哦?為什麼?有70萬,對於那樣的家庭來說,是一大筆錢了。

林嫻:「70萬,我家實際到手40萬。3個月後,我母親查出肝癌晚期,第一個月花掉了5萬。律師先生,你能算出來,那時候我家還剩多少錢嗎?」

律師:「……」

【35萬唄!】

【傻,平時生活花銷也要算的。】

【先不說為什麼只有40萬,他們的生活花銷,一年過不了2萬。給你除開家庭開銷,也有38了。那算一下時間,她父親去世,到她母親發病,再到籌款這一年時間裡,38萬能花完嗎?就算頭兩月花費大些,每個月5萬,兩個月10萬,她也還有33萬。而之後每個月2萬左右,到籌款時,也應該還剩10萬。後面她馬上出道,工資供應,根本就不需要愛心籌款。更不用說,國家報銷的那一筆了。】

【膜拜大神,所以,到底有多少錢?】

【剩10萬,也不夠看病的啊!其實愛心眾籌也沒錯。】

【治不好,有什麼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