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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我的學習,親生父母給我買了一輛腳踏車。那個時候,一輛好的腳踏車是每個孩子的奢侈品,我和哥哥以前的腳踏車都是2手腳踏車。可是,那個時候我並不因此感到多有開心,畢竟,在我的眼裡,那不過是道德上遭到譴責而做出的彌補。我為他們的行為感到作嘔,因為他們並非是真的愛我,我倒寧願他們永遠帶著愧疚生活,整天做著噩夢的懲罰。因此當我的母親陳芬把我的腳踏車給大哥的時候,我沒有任何不滿,相反,我很樂意,就算他們要我全部東西,我也甘心,這是我想對他們彌補的方式,作為一個外人來說。

人的罪惡感並不會因為你的遭遇而徹底存在,在你不存在的範圍內,各自享受生活帶來的舒暢。同樣,人可以很好的接受所有的安排,只要你不觸及她的自尊。

然而我不得不承認,我從小的壞心腸,最終遭到了上帝的懲罰。他憐憫我,我卻不珍惜這樣的憐憫在背後記恨我討厭的人。這事情要在我的2年級開始,那個時候,我已經10歲了。

那天,我和小哥在房間裡做作業。我對於作業向來不在乎,因為那些題目並不能難倒我。我每次寫的很快,就可以靜靜地呆在電視前看我的動畫片。這是我的享受,然而,這種權利對國望來說非常侮辱。久而久之,他討厭我優異的成績,受人矚目的稱讚。就在那天我跟往常一樣寫完作業,坐在電視前看動畫片的時候,國望過來了。儘管因為憤怒,可是不知道該如何表達,或許他也覺得表達這樣一種憤怒完全不像是小男人的所為。他在背後呆了那麼幾秒,

突然命令地說:“你幫我完成作業!”

我聽了還以為聽錯了,轉頭看著他,不屑地說“你自己的作業自己完成!”

孩子跟大人一樣,跟你吵架的時候,挺直了腰板,很認真的摸樣。如果你也跟他較勁的話,很可能會讓孩子跟幼獸一般,嗷嗷撕裂地叫。我的口氣直接讓國望感到羞辱感,因為我不遵從他的命令!他紅著臉,提高聲音,叱喝著“你回去幫我做作業!”我完全不理會他,

“你再這樣我就跟媽媽說了,說你讓我幫你做作業。看你怎麼辦!”威脅和威脅從來不能在兩國中和平的解決戰爭,只會讓戰爭的爆發。

“最後問你一遍,你寫不寫?!”

“不寫!”

國望像受了刺激一樣,用腳狠狠踹我,踹上了我的背,我直接就面朝地板。我不明白,也不妥協的朝他反擊。我衝上去打他的身體,卻又被他踹到了地上。在那一刻,我才明白,上帝造了男人和女人,給了男人剛烈,女人擁有的只有陰柔。身體上的差距,決定了這場戰爭的勝利。當我被國望打趴在地上,我抬頭的瞬間,好像看到了他眼裡的暴戾,憤怒,當然還有醜陋的喜悅的容顏。他筆直地站在我的面前,我卻跟小狗一樣匍匐在他面前。我氣不過來,想尋求幫助,我站起來,衝向他,一直衝到母親旁邊。母親還在燒著晚餐。我生平第一次覺得委屈,那種孩子間的大鬧讓我哭著鼻子跟母親說“媽媽,小哥打我,他要我幫他寫作業!我不寫,他打我!”我使勁哭著,想讓媽媽同情我的眼淚,怪罪我的小哥,臭罵他一頓。可是媽媽轉過頭來,皺著眉不耐煩的說“你自己不學聰明點,玩又要玩,現在鬧了又要哭!你這性格像誰啊?!”我愣住了,眼淚突然像被繃帶給矇住了,喉嚨被卡住似的。我傻傻的站在那,我心冰涼冰涼。我懂母親說的最後那句話,性格像誰?是啊,我的性格像誰?她到底還是介意了,我始終不是她認可的孩子,無論我多麼努力。為什麼,誰都不會真正愛我,我就那麼討人厭嗎?我呆在那,不知所措地想著,我不敢挪動,因為我的心落到了腳上,沉重沉重。母親的菜已經燒好了,她似乎覺察不到我的腦袋,盛菜的時候,母親向我這挪了過來。我識趣的讓開,又停了幾秒,轉身走了,向樓上走去。我期待媽媽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