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教書時得來的,名雖好聽,卻無實權,市作協不過是個民間團體而已,不入事業單位之流,所以他這個副秘書長說白了就是作協組織活動時的聯絡人罷了,這兩年也沒有多少人操心搞活動,根源主要是經費問題,幾個大企業已經不願給這幫文人們搞贊助了,恰好李曉哲又進了區政府辦工作,也無閒暇關注精神生活了。
“最近又寫什麼東西沒有啊?”曹慶國問李曉哲。
“哪有時間寫啊,即使有點零碎時間,也沒那個心情了。”
“我剛收到《華語文學》的審稿通知了,前幾天給你看的那個短篇《市委辦公室的女人們》發第十一期。”
李曉哲說:“那太好了,祝賀你了,不過你這篇我感覺有些內容太敏感,咱畢竟是在機關單位裡乾的,你寫的又正好是政府辦公室,沒再改改嗎?”
“沒改啊,當時一興奮就忘了這碼子事了,編輯說已經排完版交付印刷了。”
“寫官場有些素材的確很難處理啊,就怕有好事者對號入座。”
曹慶國說:“就是啊,不過我從沒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過作品,什麼都沒想就同意刊發了。”
李曉哲說:“可得注意啊,寄來雜誌後自己收好就是了,不要讓任何人看到,萬一領導知道了,怕是對你影響不好。”
曹慶國還沉浸在即將發表作品的喜悅中,未及考慮可能造成的後果,他打上傘走出辦公樓,到了若有湖邊,胸中思緒萬千,忍不住想在細雨中呼喊,但他不能,惟恐驚動撐著傘兒雨中漫步的戀人。
一個月後,《華語文學》雜誌社寄來了樣刊,但送到曹慶國手上的時候,信封早已拆開。原來,收發員分發報刊雜誌的時候,豐沛海正好在收發室裡,看到雜誌社寄來的信封上印著印刷品字樣的郵件,覺得也沒什麼隱私,就拆開看了,裡面共有兩本雜誌。豐沛海一下就發現了曹慶國的那篇小說,便拿回去看了。
沒過幾天,韓國良把曹慶國叫到他的辦公室。曹慶國一進門,韓國良就說:“很好啊,小曹,寫得不錯。”
曹慶國不知韓國良說的是哪個材料,就站在那裡傻等著。
“市委辦公室的女人們,哈哈,寫得很有水平,有點王躍文的味道了。”
曹慶國這才明白,原來韓國良已看過他寫的那篇小說了,難怪信封被拆開了,那裡面肯定不止一本雜誌了,要不韓國良怎麼會看到。他嚇得要篩糠:“是我前幾年寫了投稿的,那時還沒考進辦公室,都兩年多了,現在又突然寄來雜誌了。”然後就等韓國良發落了。
“哦,有個業餘愛好不錯,不過啊,寫這種東西最好避開自己的生活,要是領導知道了對你沒有什麼好處,這點我不說你應該也知道。”
曹慶國說:“我已經很長時間不寫了,這個是以前弄的。”
“哦,你回去吧。”
在辦公室裡工作,業餘寫小說好像成了不務正業,曹慶國心裡頗為不爽,離開韓國良的辦公室,他覺得自己在辦公室算是完蛋了。雖然《著作權法》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依法享有著作權,不過在現實中,小說作品被對號入座甚至引來官司的事情也是發生過的,哎,人活著可真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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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風運動(1)
曹慶國從別人那裡得知是豐沛海拿了雜誌給韓國良看的,豐沛海也知道了韓國良找曹慶國談話的事,卻裝作什麼都沒發生過。曹慶國一點辦法都沒有,只有暗暗鬱悶和憤慨,誰知道豐沛海是故意為之,還是真如他向別人說的那樣是為了讓領導知道自己有這個特長呢。
寫小說風波還未平息,區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