償金也是按照違約當年的全國居民年平均收入來算!
對於曹路寶這個小心思,李富貴只是微微一笑,沒有多說什麼。
他料到曹路寶肯定也會要求增加這一條違約條款。
不過,他以白菜價的價格租下這套房子,以後怎麼可能不租呢?
以後,就算他的飯館經營不善,他也可以當二房東,將房子轉租給別人,吃差價。
至於後世租房合同中,關於‘不得轉租’這個條款,他當然不會說出來。
而現在的曹路寶自然也不會想到!
很快,租房合同寫好了。
劉海泉另外又謄寫了一份,一式兩份!
接下來,曹路寶在合同上籤了字,還打了指模。
曹路寶簽完字以後,便將鋼筆和兩份合同推到了李富貴面前,讓李富貴簽字按手印。
李富貴卻說道:“先不急……”
:()重生80,天天吃肉,饞哭鄉親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