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說“好男人”。當沈哲浩不分晝夜的為她惡補數學終於使她有了零的突破,老媽說“救世主”。當沈哲浩親自下廚獻上美味的東坡肉,並與老爸把酒言歡後,老爸說“好小子”。
沈哲浩與明緋緋,才子才女,帥哥美女,這該是最好的組合了,可是好景不長……
明緋緋怎麼都想不到正是這位用盡一切卑鄙手段,收買了所有人心的好男人、好小子、救世主居然大跌所有人的眼鏡始亂終棄了,如此狗血的橋段居然發生在她身上,而最狗血的就是除了老爸老媽沒有一個人相信是他出軌在先,反而都拿著異樣的眼光指責她。
如此無恥之徒居然還可以贏得所有人的同情,而該被同情的她卻要蒙受不白之冤。
於是,明緋緋一生氣便將此人列為拒絕往來戶,順帶從眾人眼中的校花成為笑話,並因此生平最大的恥辱拒絕參加一切同學聚會。
畢業之後,明緋緋入了社會進了公關這個圈子,開始找到了真實的自我,如魚得水般的呼吸著,暢遊著。至於談戀愛、結婚生子,經受失戀打擊的明緋緋已經不將此列為考慮。
可是,隨著她年齡越來越大,明媽著急了,並找了熱心的居委會大媽給她介紹過幾次物件。但是不知怎的,明緋緋只要一見對方,就有種彆扭的感覺,心裡就會不由自主的拿那個負心漢,跟相親的物件作比較。不是嫌人家矮了、胖了,就是嫌人家太窩囊、沒男人味兒。
不過也不能全怪她,經歷過“沈哲浩”要降低標準,以客觀的態度面對事實確實不容易,更何況大媽還真是不極品不推薦。
比方說因“長恨歌”而在明緋緋心中聞名的才子一號。又如油頭粉面、鼻毛外露、小拇指留長指甲,喝水還會微微翹起抖三抖的書生二號。或者說自以為滄桑感十足,實則一星期不洗澡,吃完飯順帶往褲子上一摸了事,以至於該牛仔褲上佈滿了非主流藝術的黑與灰的灑脫三號。
從此事中,明緋緋再度得到深刻的教訓:大媽見多了孤寡老人、失業的中年男子、大嗓門的菜市場阿姨,以至於會過於麻木的忽略到正常年輕人的相貌問題。
……
總之,也就是明緋緋這麼挑三揀四的晃過了很多年,終於落入了熟女+剩女的行列。好面子的她心中總是盤算著如果找不到理想的話,就絕不能湊合,勉強是沒幸福的。
明媽大嘆:“難道你要混到老孃這個歲數才找個剩下的湊合?”
明緋緋回道:“到了您這個歲數更不能湊合了,萬一過不下去的話還會因為歲數大了拉不下臉接受居委會大媽們的勸和,最後鬧得人盡皆知了還離不了婚。”
讓她忍受與完全不同世界的人將就過日子,就如同強迫人參娃讚美周扒皮一樣。於是,對那些上趕著給她介紹偽劣品的同事,還有那些上趕著自我推銷的過期品,她便一律宣稱自己是不婚主義者。
遭受失戀打擊的明緋緋看到行李箱角落的相框:照片裡男的高大英俊,絕對是俊朗型男孩兒,笑容有點酷酷的,但是卻很吸引人,而他懷裡的小女生嬌俏、可愛。那時候的她是一切美好的,就如剛剛綻放的花朵……卻被生生的扼殺在背叛中。
明緋緋擦拭著相框,擦著擦著又瞥見男孩兒的臉,一股子怨氣升了上來。她指著男孩兒的鼻子發話:“沈哲浩!你絕對絕對絕對絕對不要讓我再看到你!”
說著說著,明緋緋就哭了出來。她突然搞不懂自己了,為什麼事隔多年她還要帶著這張照片?為什麼她就不能向電視劇裡的女主角那樣,撕了它、燒了它?難道這就是所謂的愛情嗎?
她再一次明白何謂“愛情同毒品,害人不淺”的道理。
第二天,悶在房裡一晚養足精神的明緋緋揹著大包包開始遊巴黎。
先去哪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