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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不算,另外還出現了專門給沒有銅釘的牛仔褲打銅釘的附屬企業。等到我一九六二年離臺來美的時候,也差不多正是臺灣經濟起飛的前夕,就連當初曾(因我確知)投書《中央日報》高呼世風日下、痛罵我們這些不良少年穿著牛仔褲招搖過市的一位高中國文教師的小女兒,也都穿上了一條滿是銅釘的牛仔褲。

六十年代初期,牛仔褲在美國雖然相當普遍,但仍待真正起飛,還沒有捲入學生運動,還沒有被世界第一流時裝設計家抄襲並以自己的名字為牌名推出價高而時髦的高階牛仔褲。

從第一條Levi’s大約於一八五〇年代初期問世到我進入洛杉磯加州大學的時候,牛仔褲已經存在了一百多年,經歷了幾個不同的階段。二次大戰前七八十年,牛仔褲在美國一直是工人、農人,當然還有西部真正的牛仔,也就是說,勞動人民的工作服,但流行範圍也只限於西部和西南部一帶。東部的工人們始終不習慣穿這種一洗就縮水,就退色,而且硬邦邦的要穿好一陣才軟下來的工作褲。其他人,如藝術家們,雖然早在二十年代和三十年代即開始穿牛仔褲,但人數太少,只能算是例外的個別情況。二次大戰期間,牛仔布屬於戰略物資,美國政府對買賣、價格都嚴加控制,只有支援前線的戰略工廠的男女工人才能優先配給。戰後,歐洲方面因美軍駐守的關係,雖然遠在四十年代末期,牛仔褲成為當地的德國、法國和英國青年追捧的物件(與西部片也不無關係),但流行程度因來源問題而非常有限。可是在五十年代的美國,牛仔褲卻登上了社會舞臺,而且成為正在發展的一個社會現象的主角。這似乎有點不可思議,因為牛仔褲對美國青年來說,不會使他們有像歐洲或臺灣青年對“外國貨”的那種羨慕之感,而且因來源不成問題,也不會使牛仔褲具有物以稀為貴的特點。這是和“可口可樂”一樣地道的美國味兒的土產服裝,而且自開發西部以來即已有之,一百多年來一直都是打工仔們穿的耐髒、耐穿、耐洗、耐磨、但不登大雅之堂的工人褲。那麼何以在這段期間變成了幾乎所有美國青年都想要穿上的一件制服?

五十年代的美國社會,尤其是艾森豪威爾當總統的那段期間,與三十年代或六十年代相比,是一個非常保守的社會,一個“企業社會”,一個不具人格的社會,一個個人好像都是循規蹈矩、沒有個性的“灰衣人”(記得這部電影嗎?片名影射那些身穿不冒犯任何人的灰色法蘭絨西裝的白領階級守法良民)。電子計算器伸入到社會每個角落,氫彈問世,冷戰繼續,機器日益自動化等等,特別給年輕一輩的人一種無能為力之感。直到好萊塢無意之中為這些小孩提供了兩個模範,暴露出這個平靜局面之下隱藏並壓抑著的一股無處發洩的暗流。一個是現已成為傳奇人物、於一九五四和五五年先後主演《天倫夢覺》(East of Eden,港譯《蕩母痴兒》)、《養子不教誰之過》(Rebel Without a Cause,港譯《阿飛正傳》)的狄恩(James Dean);另一個馬龍·白蘭度(Marlon Brando),好萊塢戰後最偉大的演員。他於一九五五年主演了The Wild Ones(這部講摩托車幫的片子在那時太保太妹橫行街頭的臺灣禁演,因而在臺灣沒有中譯名)。狄恩和馬龍·白蘭度在這幾部片子中主演的令人同情的角色都與青年問題、“問題”青年、青年幫會有關。而這兩個反抗家庭與社會的青年在電影裡的打扮:上身一件T恤或皮夾克,下面一條Levi’s牌的牛仔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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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大的牛仔褲,了不起的Levi’s(3)

他們二人一夜之間成為美國青年崇拜的偶像。在灰衣人統治的企業社會中悶了這麼多年的美國青年才發現,“啊!原來別人也有我這種感受!”於是受到崇拜的偶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