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痺。各得其人。方乃可行。其名乃彰。不得其人。其功不成。其師無名。故曰得其人乃言。非其人勿傳。此之謂也。手毒者。可使試按龜。置龜於器下而按其上。五十日而死矣。手甘者復生如故也。
閔士先曰。官之為言司也。言各因其所能。而分任之。以司其事。故曰官能。如目之明者。可使之察色。耳之聰者。可使之聽音。可使行針艾者。任之其艾針之能。可使導引行氣者。任之其導引之能。口毒者。可使唾癰咒病。手毒者。可使按積抑痺。各得其能。方乃可行。其名乃彰。不得其人。其功不成。蓋聖人慾得其人。量材而官。授任而治。己不與於其間。而總司其成也。試按龜者。言手毒之人。不可使之行針。即靈壽之物。亦遭其毒手。而況病患乎。惟手巧而甘美者。能活人也。
朱衛公曰。五十。乃大衍之數。謂不能盡百歲之天年。按、陰陽別論篇。論五臟氣絕。亦合五十之數。此皆出於理數之自然也。夫麟鳳龜龍。謂之四靈。聖人制九針之法。所以救民之災異。豈試以毒手。而傷其靈瑞乎。蓋以深戒夫非其人勿傳。非其人勿任耳。
卷九
論疾診尺第七十四
屬性:黃帝問於岐伯曰。餘欲無視色持脈。獨調其尺。以言其病。從外知內。為之奈何。岐伯曰。審其尺之緩急小大滑澀。肉之堅脆。而病形定矣。
此章以論疾診尺。從外知內。論疾者。謂論其疾而知其證。診、視也。診尺者。謂視其尺膚而知其內。不待視面王之色。持手太陰之脈。獨調其尺。以知其病也。夫胃者。水谷血氣之海也。故行於脈中者。至於太陰之兩脈口。持其脈以知臟腑之病。血氣之行於脈外者。從手陽明之大絡。循經脈之五里。而散行於尺膚。故審其尺之緩急大小滑澀。肉之堅脆。而病形定矣。蓋太陰主陰。陽明主陽。
臟腑雌雄相合。氣血色脈之相應也。故臟腑邪氣篇曰。脈急者。尺之面板亦急。脈緩者。尺之面板亦緩。脈小者。尺之面板亦減而少。脈大者。尺之面板亦賁而起。脈滑者。尺之面板亦滑。脈澀者。尺之面板亦澀。閔士先曰。小兒視虎口紋。乃手陽明之色。與手太陰之脈相應者也。
視人之目窠上微
癰。如新臥起狀。其頸脈動。時咳。按其手足上。 而不起者。風水膚脹也。(壅癰同 窈同)
此論其疾而知其病也。足太陽之脈。起於兩目。而下出於頸項。太陽之上。寒水主之。太陽之氣。
營運於膚表。
此水隨氣而溢於面板之間。故目窠微腫。頸脈動而膚脹。咳者。水留於皮毛。而動其肺氣也。風水者。因外受於風。風行而水渙也。
尺膚滑其淖澤者。風也。尺肉弱者。解 安臥。脫肉者。寒熱不治。尺膚滑而澤脂者。風也。尺膚澀者。
風痺也。尺膚粗如枯魚之鱗者。水 飲也。尺膚熱甚。脈盛躁者。病溫也。其脈盛而滑者。病且出也。
尺膚寒。其脈小者。洩少氣。尺膚炬然先熱後寒者。寒熱也。尺膚先寒。久大之而熱者。亦寒熱也。
此論診尺而知外內之病也。夫津液淖澤於面板。故尺膚滑其淖澤者。知風在於面板。而鼓動其津液也。脂者。肌肉紋理間之脂膜。尺膚滑而澤脂者。風在於肌肉間也。夫在外者。面板為陽。筋骨為陰。病在陽者。名曰風病。在陰者。名曰痺。如尺膚澀者。此風痺於筋骨間也。此以尺膚之淖澤滑澀。
而知風邪之淺深也。肌肉者。五臟元真之所通會。脾土之所主也。故尺肉弱者。主脾土虛而解 安臥。
解者。懈惰也。脫肉者。形損也。寒熱者。陰陽血氣虛也。陽虛則發寒。陰虛則發熱。陰陽形氣。
皆已虛脫。故為不治。如枯魚之鱗者。面板起寒粟也。寒者水之氣。此水邪 飲於內。故寒色見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