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帶著一批刑徒逃到了長江上,當了水匪,實際上就是開始了反秦起義。
第三十章火山口上的末日狂歡(5)
是陳勝、吳廣投下的星星之火,把四方民怨的燎原大火給點起來了!
秦二世這個倒黴鬼,撞上了中國古代最經典的一次全民大起義。
秦朝是偉大的,但也是有深重罪孽的。這罪孽,實事求是地講並非由秦二世而起,秦始皇要負重大責任。秦法從來嚴苛,但自商鞅以來內部還沒出過問題。因為百姓只要肯作戰,上進之途還是有的。且國家在不斷擴張的非常階段,秦民多少還有個盼頭。
待到天下統一後,戰火熄滅,萬民都有“更生”之感,如果這時候秦始皇與民休息,黔首必然感恩,秦朝就會有一個非常穩固的民意基礎。
可是統一之後,秦法愈加嚴酷,完全針對著老百姓來了,再得軍功不易,不小心犯法當刑徒的機會倒是增加了。國無寧日,民無安居,問題就嚴重了。
秦朝的賦稅,是徵收百姓收入的大半。聚斂過重,百姓難以承受,這是弊病一。
秦朝的邊防、修建任務太重,徵發衛戍和勞役人員一直徵發到基層閭里。丁壯被蒐羅一空,百姓沒法過正常日子了,這是弊病二。
人民沒有了希望,就要出事。
在這種危局下,如果中央機構頭腦清醒、運轉有效,還能防範一下。可是秦二世得國不正,他要防範大臣中的異己,所以採用了最極端的寡頭統治,只依靠趙高一個人來施政,聽不到正確意見。
另一方面,本應自覺為政權服務的大臣和郡縣官僚,因為秦二世在殘殺親兄弟時株連過重,人人震恐,大家都是活一天算一天,完全失去了屏障政權的主動性。
正因為有這樣種種失當的舉措,火山一旦爆發,皇冠必然落地。
本想延續千世萬世的秦朝,二世而亡,就是它的宿命了。
第三十一章打敗了六國卻打不過老百姓(1)
秦二世的元年,本來可以是一個新的輝煌開始,可是胡亥的命運不濟,這一年,恰成了帝國末日的開幕式。
彼時的帝國,還在按照秦始皇規定的慣性在執行,北部邊境防範匈奴的負擔很重。
防匈奴,這沒錯兒,北方遊牧民族對中原的威脅和侵襲,是一部後來延續了幾千年的大戲,數次改變了我們民族的人種、文化與政治結構。
對北方的防範,按理說應該用一支職業軍隊去完成,可是秦朝的辦法是,直接徵調基層的居民去戍邊。這就引出了一些問題,積累日久,成了潰堤之穴。
當年七月,官府下令,徵發居民組的貧民去漁陽郡(今北京密雲)戍邊。
密雲這地方現在早不是邊疆了,不過,如果你登上離此不遠的八達嶺長城,放眼看所謂的“塞北”平原,你還是能體會到長城之外的浩大與蒼涼。
秦時,這裡當然是邊遠的苦寒之地了。
老百姓再窮,也不願意離鄉背井跑到長城上望天去。徵發貧民戍邊,本來就是容易引起民怨的事,而秦朝的法律,對戍卒到崗的要求又過於苛刻,一旦誤期,就要斬首。
古代交通不似現代,一遇風雨,很難準點到達,秦律卻不考慮這一點,斬你的首沒商量。
如果誤期了,是不是在半途就斬首呢?不是,是到達以後,由接受官員來驗證、執行。
那麼在半道上誤期了的戍卒,會那麼老老實實地跑去送死嗎?
這就是法律上的空白了。這個問題,沒人過問。法律的設計者們把黔首看成了牛馬。在他們看來,既是牛馬,讓你左,你就不敢右。可是人不是牛馬,人有一種意志。
就在這批牛馬當中,有一批900人的隊伍,被徵發後暫時集中駐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