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百名歌龍會暴徒,現在還在野外躲藏,相信他們不會走遠,隨時可能對我們落單的兄弟發起襲擊,反正他們已經背上了罪名,多犯些罪是一樣的,或者,他們現在已經去轉職強盜了。
同時,一個玩家,每次遷徒,都要重新熟悉練級地點、資源分佈、BOSS重新整理時間、NPC 任務以及當地的氣候等,這會大大影響他們的練級和掙錢的速度。
也正因為這樣,歌龍會寧肯跟我硬來,也不願遷走。
友誼城兄弟,就總體水平來說,本是西涼國相當優秀的一批玩家,但由於參加城市建設和國戰等原因,他們的平均等級比相等水平的玩家低了兩到三級,我真的不忍心他們再因為我而耽擱。
雖然我猶豫,但最終,兄弟們還是紛紛自願留下,然後開始了城市重建工作。
接下來,我和朋友們根據友誼城的城市法規,制定出新月城的政策。
一、本城玩家之間,不得惡意PK,違者開除城籍。
二、玩家之間,如果發生搶怪事件,由城市公推的裁決團判決,首先搶怪的一方,開除城籍,如果證據不足,則將獲利一方得到的利益充公。
三、礦產資源完全開放,任何玩家無許可權制他人採集任何一處資源。
四、大家都知道的BOSS資源,採用投標的方式,標高者獲得該次打BOSS的權力,並且不能參加下一次投標,不參加投標。
五、外來玩家擁有與本城玩家同樣的權力。
第107節:再生勇士(43)
……
法規發出之後,在新月城引起軒然大波,歌龍會大多數人都在喧譁,但我也感覺到有些玩家正在沉思。
我沒有理睬這些鬨鬧者,我反而希望他們以身試法,給我開除他們城籍的機會。
同時我也相信自己的政策會贏得一些玩家的心。
遊戲世界,如果沒有公平和秩序,那就會失去太多的樂趣。當然,有實力的人,付出了大量時間的人,應該得到比別人更大的利益,但絕不是靠力量來壟斷。
以前,做為遊戲世界的強者,我也沒覺得壟斷有什麼問題,認為人家有實力,朋友多,就應該佔優勢,但後來漸漸改變了想法。
兩批玩家,都有實力打某一BOSS,雙方實力對比為六比四,按道理說,這BOSS的分配也應該是六比四才合理。
但實際上,” 六” 的一方因為強勢一點點,就佔據了BOSS的全部份額,而”四” 的一方沒有一點機會。
而能夠霸佔最好資源的團體,他們的實力也必將越來越強。
這種壟斷就是一種不公平競爭,這樣的現象,只會讓強者永遠踩在別人頭上,而且貧富差距越來越大。
也許這件事是見仁見智,但就我來說,我喜歡這款遊戲,我不想看到遊戲只被頂端那一部分人統治,而使大部分玩家得不到足夠的遊戲樂趣。
尤其是隨著職業玩家組織的出現,他們只是為了自己的經濟利益,就強行剝奪了普通玩家打BOSS的權力,這本身也是一種嚴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
第二十三章 相持
搶怪跟現實中插隊差不多,但現實中插隊畢竟只是一兩次,而這些人簡直是霸在視窗前不走,或者是強行把其他排隊的人拉開。
事實證明,友誼城實行了這些政策之後,玩家的文明程度也大大提升,基本很少見到因搶怪而發生的對罵甚至PK。 歌龍會的玩家,除了他們組織中真正的成員,其餘的大多是新月城的普通玩家,他們中間有些人本身也許是比較講道理的,但在歌龍會強大的勢力下,如果他們不加入,也就意味著在新月城無法正常的玩遊戲,他們也是沒辦法。
所以我想,只要